第一条:卖方:买方: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自出厂日期,质保期一年,因电机制造存在的质量缺陷由出卖人负责三包。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货物音乐会买方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支付全部价款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七条:交货方式、地点:
第八条:运输方式: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的产品用于国内,卖方不承担因电机用于国外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违约责任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增加份数签定时声明。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并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