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一。车友会正式名称为"汉中清风户外车友会"。
二。车友会理念:亲近自然健康快乐释放自我感悟生命
三。车友会口号:"快乐在路上,生活在路上,谁都在路上!"
四。本车友会是会员制的户外运动组织。车友会的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五。车友会的义务:
1.团结广大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和汽车爱好者,开展各种各类有益的户外及休闲活动,锻炼意志、增强体质、加深友谊。
2.按照本章程为会员提供多种优质、快捷、规范的服务,充分保障会员权利。六。车友会一切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自发。自愿。自律。平等。互助。文明"
第二章会员
一。会员资格:凡认同本车友会的性质和理念,愿意接受有关规定的约束,积极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年龄在18岁以上,身体健康的户外活动爱好者均可经申请,缴纳公共基金后填写会员表,成为正式会员。
二。会员的权利:
1.会员可优先参加车友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提前得到车友会的活动通知。
2.会员对车友会的各项制度有建议权,对车友会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装备、安全保障等方面有建议及监督权。
3.向车友会提交户外活动或体育娱乐活动的具体方案。
4.对车友会的各项工作均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5.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三。会员义务:
1.遵守车友会章程,执行车友会决议,响应车友会号召。
2.遵守车友会活动公约。
3.为了识别入会车辆,入会车辆的尾部统一张贴车友会标志。
4.维护车友会声誉,不做有损车友会利益的事。会员与车友会有关的一切言行,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俱乐部的有关规定,并在法律上和道德上对自己的言行负完全责任。
第三章财务
一。每次活动费用开支均实行aa制
二。车友会将建立公共基金,公用基金的支出用于公用开支,如:购置公用设备、制作标志、旗帜、宣传资料、网站维护、外联等。
三、公用基金的支出由全体会员监督执行。
四、每次活动实行预收款制度,多退少补,由领队指定的财务官统一核算、统一收取,统一结账,财务公开;活动余款,大额退还,5元以下小额计入公共基金,用于公用支出;
五、全部财务收支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经济公开、量入为出原则。
第四章附则
一、会员违反车友会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或经劝告仍不改正的,取消会员资格
二、车友会只是活动的提议者和引导者,每名参与者都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车友会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和伤害,车友会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在未经车友会许可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会员或非会员不得以汉中清风户外车友会的名义组织和策划各类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将由当事人自负。
注:
1、本章程解释权属汉中清风户外车友会
2、本章程于____________年年12月24日经全体会员大会投票通过。
____________年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