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范文 市教育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市教育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3-07-15 14:01:17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行政服务内容

市教育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1、民办学校的筹设及设立、终止;

2、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

3、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

4、民办学校校长的聘任;

5、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

6、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核;

市教育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7、适龄儿童因故要延缓、免予或中断初中学业。

二、优化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1.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地清理,并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专人办理制。凡来我局职业与社会教育处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事项,由蔡飞星同志负责办理;凡来我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事项,由向建文同志负责办理。

3.实行电话预约制。凡来我局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事项,可事先电话预约受理时间。职业与社会教育处工作电话:________________;基础教育处工作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三、强化监督和投诉工作

市教育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投诉接待部门: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温馨提示:
本文【市教育局行政服务承诺书】由作者 范文虾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