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返乡返岗高峰期,精准管控返回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阻断行走中的传染源,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落实公安部门首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排查责任、社区(嘎查村)协查责任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管控责任,经研究,现就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我旗信息首查、协查、排查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公安机关入旗卡口首查责任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二、切实发挥锡尼镇镇区检查点协查作用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切实发挥居民小区出入口检查点排查作用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3.如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了解并登记来人的职业、出发地、近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20〕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精准高效落实信息比对及核查流程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导出汇总,于每日7:00、11:00、14:00、17:00、20:00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
(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大数据分类梳理后,及时分发到各园区、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信息比对和核查责任。
(三)社区将信息及时分发到各包联单位,由网格员进一步摸排核实,完善相关信息,初步确定重点人员,连同其它渠道摸排获取的信息一并上报社区。
(四)社区审核汇总后,将重点人员信息上报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分析研判后,确定重点人员名单,落实重点人员盯控责任人,并将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全面压实重点人员管控责任
(一)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为重点管控人员的责任主体,社区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具体管控责任落实。包联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城市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控责任,原则上包联党员为具体管控责任人,其他人员由包联单位党组织统筹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并提前通知返旗人员在返回前24小时内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及信息填写不详细、不准确的,将严肃追究行业部门、相关企业责任。
(三)重点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报旗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园区、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采用人防、技防、协防等多种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落细。
六、对于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务必要精研细判,随时发现人员、随时采取措施,事不过夜、人不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