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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绿色学校工作计划规划

发布时间:2023-07-17 10:09:08

根据我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开展__年度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此次市级评选的学校(幼儿园)为__年度在创绿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区、县(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单位;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可自荐。

创建绿色学校工作计划规划

二、按照《__市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材料、程序”的有关规定,遵循“成熟一所,推荐一所”的原则,__市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绿办”)从即日起开始接受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请各区、县(市)环保局将辖区内参加此次评选的学校(幼儿园)申报材料于__年月日前报送至市创绿办(设市环境保护局宣教站)。

三、申报材料包括:

(1)“绿色学校(幼儿园)”申请表一份;

(2)__市“绿色学校(幼儿园)”推荐表一份,加盖区、县(市)环保局、教育局公章;

(3)“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总结,重点突出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创建特色。

四、市创绿办将组织专家对参加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评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成立考核小组对各被推荐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五、市创绿办拟定于12月(具体时间以验收前一周电话通知为准)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请各申报单位在评估验收前有计划地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并按照《__市“绿色学校(幼儿园)”评估标准》做好创建资料归档整理等各项工作。

六、实地评估考核程序

创建绿色学校工作计划规划

1、听取创建单位的申报陈述;

2、评估考核小组与创建单位负责人沟通交流;

3、听取被推荐单位所属地区环保、教育部门的推荐陈述和补充说明;

4、分组对“创绿”档案、校(园)内建设、环境教育、师生问卷调查、特色演示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5、遵照回避原则,考核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独立评分(评分结果交由市创绿办进行汇总);

6、情况反馈、交流。

对被评审为“__市绿色学校(幼儿园)”和“__市绿色示范学校(幼儿园)”的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对申报创建中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授予“__市绿色示范学校(幼儿园)”称号,由市环保局对每个示范学校进行资金奖励,标准为伍仟元。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__市解放东路106号__市环保局宣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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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__

电话(传真):___

电子邮箱:

联系人:杨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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