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范文 学校五四表彰决定-决定

学校五四表彰决定-决定

发布时间:2023-07-17 10:55:32

各处室、各年级:

学校五四表彰决定-决定

为了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先进,进一步发挥先进个人的带动作用,四月中下旬,校团委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团的.各类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在各团支部评选的基础上,组织了校级十佳毕业生、校级十佳学生(团)干部、校级十佳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班级十佳毕业生、班级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的评选。

经研究决定,授予王珂宇等10名同学校级十佳毕业生荣誉称号;授予赵汇鑫等10名同学校级十佳学生(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安琪等10名同学校级十佳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张宇晗等15名同学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曲乐恒等13名同学校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陈葆栋等280名同学班级十佳毕业生荣誉称号;授予李明哲等252名同学班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积极总结经验,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力争再创佳绩,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校五四表彰决定-决定

xx市实验中学

x年五月八日

温馨提示:
本文【学校五四表彰决定-决定】由作者 范文虾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