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为了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精神,锻炼学生意志,强健体魄,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国防意识、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我校决定从9月4日起对x级新生进行为期七天的军训。根据湘价教〔〕113号”文件精神,特请求从军训学生中收取聘用教官、住宿及交通等费用120元/人。
妥否,请批示。
x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x年8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