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xx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xxxxxxxx性别:xxxxxxx年龄:xxxxxxx住址:
住院号:xxx
调解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
患者xxxxxxx于xxxxx年xxx月xxxx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x⑵x。住院xxxx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xxxx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x。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xxxxxxxx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xx(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xxxxxx年xxxx月xxxx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xxxxxxx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xxxxxxxxx卫生局一份。
甲方:
乙方:
调解人: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x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