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___年度“三下乡”期间安全责任
协 议 书
为明确学院和学生在___年度“三下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院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定如下安全责任书。本安全责任书由学院学生科与学生签订。
一、“三下乡”期间,学生必须本人提出____申请,经学生家长和学院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方视为学生正式加入“三下乡”队伍。未签订安全责任书者,“三下乡”期间因私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三下乡”期间,应严格遵守《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及学院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听从学院指挥,服从学院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院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三下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统一住宿,不允许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院老师请假。未经允许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在“三下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三下乡”期间,若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三下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在“三下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院将从重处理;
八、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务,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不在学院管理职责范围之内,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院(盖章): 班级学号:
负责人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