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件精神,配合我校“民族精神代代传”专项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通过诗歌朗诵,引导学生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增强爱国主义情感,营造弘扬传统文化、发扬爱国传统的校园文化氛围。教育学生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培养和发扬优良传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主题:“弘扬民族精神,争做有为新人”诗歌朗诵比赛
三、比赛内容
在诗歌的形式上,长短不限,古今不限;在内容上可以中华经典诗歌,也可以是以抗震救灾、北京奥运、改革开放为主题的诗歌。
四、活动时间
9月26日下午
五、活动地点:
教学楼前
六、活动对象:
1——6年级全体学生,各班可以在班级内先进行选拔,做好辅导
七、比赛规则
1、参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切合主题,适合少年儿童朗诵。
2、参赛采取抽签为序。
3、参赛选手必须脱稿朗诵。
4、参赛选手必须用普通话朗诵。
5、每号选手朗诵时间3——5分钟
6、参赛人数不限,朗诵形式不限
八、评奖办法
1、评分采用十分制:
⑴、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1分)
⑵、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1分)
⑶、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2分)
⑷、朗诵熟练,声音洪亮。(1分)
⑸、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诗歌节奏。(2分)
⑹、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分)
⑺、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乐曲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1分)
2、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总分,按分数从高到低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其他为优秀奖
九、评委:
叶剑平、向小军、吴月珍、郑华艳、张晓峰、彭水英、胡少锋、李晋
十、活动分工
标语:刘祥豪
音响:吴瑾纯、熊建城
奖状奖品:邓润霞、邓念远
计分:韦丹、蔡延艳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