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代码
一般征税进出口货物指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率征收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的进出口货物。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101",简称:一般征税。
二、适用范围 中华考试网
(一)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十七条至三十条,以及其他有关减免税的外,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进出口的货物均应依法照章纳税。
(二)根据国务院规定,进口汽车及维修零部件、摩托车、办公用品、烟、酒、电视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除国际组织(不包括民间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或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我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定的双边协议规定可以减免税的以外,任何地区的任何企业、单位或个人,无论以何种贸易方式进口,均应照章纳税。
(三)任何单位、企业赴国外(包括港澳地区)印制的`印刷品,进口时不论有无商业价值,除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外,一律按40%的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并照章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