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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3-08-25 07:48:03

为确保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幼儿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幼儿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幼儿交通安全,制定学幼儿园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幼儿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2、家长要教育幼儿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学生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幼儿的车辆。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幼儿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幼儿园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6、家长要准时准点护送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幼儿园和司机的交接工作。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园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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