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接触瑞典文学家林格伦的书是《淘气包埃米尔》,当我拿到这本书时,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首先从书名上能够看出,埃米尔很淘气,我很好奇,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越读越入迷。妈妈喊我吃饭都没听见,只顾着在那儿看书。
埃米尔是个十分顽皮、淘气的孩子,他把自我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老鼠夹子放在餐桌下,结果夹了爸爸的脚,用手指点佣人的肚皮,导致佣人把做土豆丝的糊糊全扣在爸爸的头上,每一次做错事,都要被爸爸关在木工房里去,而埃米尔每一次到木工房里去都要削一个木头人。
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帮忙长胡子的女士抓住了横行乡里的”麻雀“。
他是一个有爱心、助人为乐、有正义感的人,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餐,并惩罚了济贫园的女领班。
他还是一个机警、聪明、活泼的孩子,在集市上,用自我的聪明才智,不仅仅赚到了属于自我的钱,还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马、灭火器、小猪、小鸡。这使他的爸爸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我十分喜欢淘气的埃米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