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全体村民的经济收入,现巷上八组茅胡自然村全组村民经村小组全体会议商讨一致表决后,愿意将自然村东面一块荒废多年的河滩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使用。甲乙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后,签订此合同:
一、合同事项
1、荒河滩占地面积为包金额 元/亩,淤河道水面 亩,每年承包金额 元/亩,荒堤坝元/亩。
二、付款方式
经过核算后,荒河滩每年承包额为 元,河道水面面积承包金额为元。
合同承包期为 年,按二个时间段付款,每年为一个时间段,合同签订后乙方付清第一个时间段的全部金额, 第二个时间段在 年 月日付清全部金额。
乙方在开发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开发经营,阻碍乙方发展,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甲方需按事故赔偿。乙方如遇本村及其他人员无理妨碍影响经营,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出面给予协调解决,全面支持乙方的工作。
经营期间,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范围内操作,不得无故扩大面
积,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安全事故、投资款项及经济收入等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承包期间内如遇政府政策性征用土地,乙方无条件交出承包土地,合同自行终止,如未到期甲方自动退还承包款给乙方,征地单位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由乙方所有。甲方无权索要赔偿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坚持自愿、互利、协商一致,有偿守信的原则下流转承包经营,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