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教育中心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教育中心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爱护学校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保持学校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学校信誉的事情。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不私自经营与学校业务有关的活动。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3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六条请假逾期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第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安排
1、假期班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
2、常规班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和周日的白天。其余时间休息。
3、学前班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白天。其余时间休息。
第九条老师上课要求
1、上课时间至少要有一个老师在教室里循环指导孩子。
2、老师一定要以赞扬、宽容、理解的态度鼓励引导学生。
3、老师不能把不良情绪带到教室
4、老师不能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事。
5、老师不能偏爱部分学生而忽视了其他学生。
6、老师每周每人至少作出两幅作品(针对画室老师)。
7、老师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帮助,不能争工。
8、让笑脸、爱心充满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