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及省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办函〔2015〕11号)文件要求,我区结合前期已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和编外大量聘用人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回头查,按照要求对“吃空饷”的几种情况进行梳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
中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及时转发了省、市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明确了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二是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各尽其责,对照通知中明确的单位范围、人员范围、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共同做好“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三是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要将“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列入近期重要工作日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政策和程序,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认定的“吃空饷”情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进行自查自纠,做到不留余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通过自查,仁和区没有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的情形。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清理纪律。
为保证集中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均在本单位内部对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抽取10家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被抽查的单位均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未发现单位、个人及离退休人员有“吃空饷”现象。为杜绝对“吃空饷”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现象发生,我区明确规定:《地方治理“吃空饷”问题情况统计表》由单位一把手签批,加盖公章后,报区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如有瞒报、漏报的,要对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从而有效地严肃了清理纪律。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实效,巩固治理成果。
(二)进一步建立建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研究加强全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遏制“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人员、编制、工资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人事与机构编制、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三是加大对违反人事、财政、编制工作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四是建立相关社会监督网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