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制度
1、考勤管理原则
1.1 职能部门员工及业务部门内勤员工须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1.2 业务人员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但其工作安排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核准;
1.3 员工违反考勤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1 工作时间
2.1.1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时下班);
2.1.2 正常上下班员工须在每天上午08:30前、中午12:30 --- 14:00期间、下午17:00后通过公司门禁系统刷卡三次,刷卡记录将作为员工的考勤记录;
2.1.3 因工作关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员工,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许可,并在到达和离开公司时刷卡以作记录;
2.1.4 公司不允许他人代为刷卡,如有发现,当事双方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2.2 迟到、早退、旷工
2.2.1 迟到超过30分钟,当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按旷工处理;
2.2.2 员工无特殊原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一律视为旷工。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班管理
3.1 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规定外,需填写《加班核准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3.2 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3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3.4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3.5 公司部门经理层以上员工实行目标管理,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4、休(请)假管理
4.1 员工休(请)假必须提前填写《休(请)假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4.2 休(请)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的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
4.3 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4.4 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5.1 门禁卡管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 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 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离职手续。
5.2 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
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1.1 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为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指部分人享受的节假日)。
年假
2.1 年假为有薪假期,年假可一次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但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
2.2 员工进入公司后工作满1年不满5年者,年假5天;
工作满5 年不满10年者,年假7天;
工作满10年未满20年者,年假10天;
工作满20年以上者,年假15天。
2.3 试用期视为工作年限的一部分。
2.4 由于工作需要而累积的年假,酌情发给补贴金;员工离职或被公司解聘而未休完的年假,公司将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