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配合山阳县人民政府在今年十二月完成教育强县省级迎验工作,经上级批准在学校西院墙外修建综合大楼一幢,上级要求甲方于20____年4月日完成征地工作,现在甲方征地范围内涉及乙方祖坟一座需要迁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坟墓位置:坟墓坐落于学校西院墙外西侧。
二、迁坟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完成,新坟址乙方自己选定,但不得选择甲方此次征地范围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迁坟费用3000元,签订协议时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协议后15日内完成迁坟工作。乙方逾期未迁,甲方在平整土地施工时,对坟体及骨骸造成损失概不负责。
三、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单位、镇政府、教体局计财股备存。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南宽坪镇中心学校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二0____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