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班规定
1、班组长提前30分钟组织本班人员汇总本班工作,准备好交接内容。
2、交班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对本班组所有岗位生产准备、设备运行、安全卫生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清理。充分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疏忽大意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3、有以下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汇报主管领导:
(1)接班人班前饮酒或精神异常。
(2)交班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尚未弄清。
(3)接班负责人未按时到岗。
4、交班人必须实事求是交清班中全部情况,不得遗漏、隐瞒。
5、本班内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不得遗留交班。
二、接班规定
1、接班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后提前15分钟参加班前会。
2、接班人提前按巡检路线和内容检查设备。
3、根据岗位职责各岗位人员需进行对口交接,接班人员应认真查看交接记录,与交班人员对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提出,尽快解决,并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清楚。
由双方当班班组长在交接班记录上签认。
4、接班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如确因设备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理好,经接班人同意,双方确认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5、接班时由接班班组长组织本岗的检查工作。 三、其它有关规定 1、严禁脱岗交接班。
2、交接班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班组长协商解决或报上级裁决。
3、交接班中遇有操作未完成或突发情况,应暂停交班,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再正式交接。
4、严禁交接记录有作假行为,提倡文明交班。
5、班组应规范交接班内容,并保存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