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双峰县中华女杰之乡红色旅游开发
申请单位 娄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娄 底 市 财 政 局
湖南省旅游局制
一、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意见
省旅游局并省财政厅:
根据《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
定,经 娄底 市(州)财政局、旅游局初审,同意 双峰县中华女杰之乡红色旅游开发项目申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 200 万 元,请审批。
娄 底 市(州)财政局(盖章)
娄 底 市(州)旅游局(盖章)
二○○x年 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