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明确新入职员工培训程序,确保岗前培训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使新入职员工经过培训后,能尽快地融入公司环境,顺利开展岗位工作。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新入职员工之教育培训。
3.0 职责
3.1行政部
(1) 负责新入职员工公共课程之制订、举办和考核。
(2) 负责将培训员工的考核资料及培训记录交文控中心保存。
3.2 新员工所属部门
(1) 负责新入职员工部门专业培训课程制订及实施。
(2) 负责新入职员工部门专业培训课程的考核。
3.3 国家认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入职时(如电工、焊工、电梯工、司机等),必须具备由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4.0 实施细则
4.1 课程培训准备:
(1) 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课程分为公共课程和部门专业课程两个部分。
(2) 公共课程培训由行政部负责任命培训讲师和准备培训教材。
(3) 部门专业课程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一般由入职引导人或部门主管担任。培训方式可依部门业务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4.2 课程培训实施
(1) 新员工在完成入职手续后,人政部先向员工介绍试用期的具体安排,然后由培训讲师安排进行培训工作。
(2) 培训方式包括:网上学习、自学、集中讲授、一对一讲授、实践操作等,采取有效、可行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3) 行政部负责为期两天的新人公共课程培训的实施。行政部可根据新进人员的数量,由其先接受专业知识的培训后,集中人员统一安排在一个月的某个时间段培训。
(4) 公共课程的内容应包括如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