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人事部办公厅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为()个专业类别。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人事部办公厅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为()个专业类别。
A 、6
B 、7
C 、8
D 、9
【正确答案:A】
一建共有十个专业:建筑、公路、铁路、机电、矿业、民航机场、水利水电、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和通信与广电。
建筑
建筑实务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与装修工程、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解析等主要内容。
公路
一建公路实务课程包括技术部分、管理部分和法规部分三大章。技术部分是大头,技术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管理也是重中之重,管理的重点在合同、计量、质量、安全等方面,相对来说法规的考查较少。
机电
机电工程项目是指按照一定的工艺和方法,将不同规格、型号、性能、材质的设备、管路、线路等有机组合起来,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项目。
矿业
矿业实务包括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技术、工程测量与工程地质、矿山井下施工测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与要求、矿山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等。
民航机场
民航专业技术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民航机场功能构成,机场场道工程,空管工程,弱电工程和目视助航工程。
水利水电
水利水电实务包含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法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执业管理规定及相关内容。
市政公用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包含技术、管理和相关法规三大章。其中技术部分为核心,涉及七大专业方向,道路、桥梁、轨道、水处理场、管道、垃圾填埋场和监控量测。
港口与航道
港口与航道实务包含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水文和气象、潮汐与设计潮位等等。
通信与广电
通信与广电实务包括通信与广电工程技术、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技术、通信网、现代通信网及其发展趋势、核心网、接入网等等。
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
一、考试简介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建造师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根据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
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二)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