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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的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了侵权,此时,债权人是( )。

发布时间:2023-02-18 12:33:59

施工单位的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了侵权,此时,债权人是( )。

A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的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了侵权,此时,债权人是( )。

B 、施工单位

C 、施工单位

D 、当地政府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居民区附近施工扰民社工人员该如何解决

一、你首先得先判定施工单位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扰民行为。如果属于,那你可以到工程所在地建委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也就是说,当存在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危害的噪音时,如果施工单位没有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那是违法的。

三、噪音排放标准依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CBl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l2524—90)相关规定执行,规范规定了不同场合不同工艺和不同机具的噪音排放标准的限值,目前国家即将对这两个规范进行修订。

四、对于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你可以要求其出示夜间施工许可证,如果没有或夜施时噪音排放不标准者,你同样可以到建委去投诉。

五、各地方对噪音的排放要求又有不同的限定,比如北京近期由市建委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2009年3月1起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行,新规程要求:

1、需要经过各区县属地建委的批准才可进行,并且必须保证施工噪音控制在55分贝以下。居民发现不达标工地可向区县建委投诉举报。

2、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进行夜间施工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施工单位进行夜间施工未向周围居民公告相关内容的,将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六、但如果手续齐全,噪音排放达标,那可能你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你只有忍耐了,好在施工噪音是只是短期的,工程结束后便没有了,其实,施工单位也不愿意夜施,搅得人家睡不好觉不说,自己又很辛苦,也容易出事故,从工艺角度考虑,有些作业必须连续不间断的完成;从行政管理角度考虑,有些国家重点工程工期较紧迫等等。这些都是夜施的通用理由,其实,还有一个关键原因:那就是夜间施工出活,尤其混凝土浇筑,现在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大城市的交通状况大家可能也知道,白天你想进出工地,其难度可想而知。

七、记住,在上述的过程中,你要有录音记录,当然你得暗自进行。

施工扰民费的赔偿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施工单位的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了侵权,此时,债权人是( )。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2、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3、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未控制音量或限制作业时间,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扩展资料:

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在车站、铁路编组站、港口、码头、航空港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除起飞、降落或者依法规定的情形以外,民用航空器不得飞越城市市区上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航空器起飞、降落的净空周围划定限制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在该区域内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减轻、避免航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的措施。民航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百度百科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怎么办

首先,询问该处夜间施工是否经过许可,如未经许可,其夜间施工是违法行为。

其次,如果其夜间施工经许可同意的,询问许可其夜间施工的内容、使用机械、施工时间安排等,看其实际施工内容、工艺、机械及许可时间是否符合许可决定,如不符合的仍属于违法行为。

施工单位的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了侵权,此时,债权人是( )。

最后,如果其夜间施工经许可实际施工又是完全符合许可决定的,那你只有要求环保部门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夜间避免一些人为的及不必要的噪声产生,另外也可以要求环保部门牵头进行协商、调解,居民可以提出一些自己的意见要求施工单位改进,或者协商补偿问题。

       拓展资料: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而各地方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审批有着严格的限制,一般只允许必须抓紧施工的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必须夜间施工的市政工程,如果建筑商连续通宵施工属违法行为,可向当地的城管执法、环保、建设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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