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m³。
A 、12m³
B 、15m³
C 、18m³
D 、60m³
【正确答案:C】
5.2.1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36m3 ,但当建筑高度大于 100m 时不应小于 50m 3 ,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 时不应小于 100m3 ;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18m3 ,当一类住宅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小于 36m3 ;
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 12m3 ;
4 建筑高度大于 21m 的多层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6m3 ;
5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等于 25L/s 时不应小于 12m3 ,大于 25L/s 时不应小于18m3 ;
6 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m2 且小于 30000m 2 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 36m 3 ,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0m 2 的商店不应小于 50m3 ,当与本条第 1 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其较大值。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 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7.4.7.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7.4.7.3 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7.4.7.4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7.4.7.5 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消防水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8.4.4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