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施工单位讲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任何资质的乙公司,后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对此,甲施工单位与乙公司应承担()。
A 、相应责任
B 、按份责任
C 、无限责任
D 、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甲方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前提必须是甲方以正规程序将工程完全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乙方
下列因素可能影响责任归属或分配: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如果有效,由乙方主导处理这件事;如果无效,则由甲方处理这件事。
3、出了事故也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才能根据过错的责任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甲方责任范围内的起因导致乙方事故发生,甲方同样要承担责任。
4、乙方若属于无资质单位或者资质不符合单位,所签的发包合同属于部分无效合同,这样发生事故时,甲方也要承担责任。
5、合同形式为包工不包料形成为不完全承包,甲方同样需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扩展资料:
1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但这一规定并没有限制合同当事人之间对造成第三人损害是否可以通过合同预先转移责任。
2 我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这一规定明确了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由承包商或总承包商负责
参考资料: 百度文库——建筑施工事故责任
1、如果甲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分包业务的乙单位,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乙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果乙单位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的,原则上由乙单位承担。但此时员工也可以选择请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乙方追偿。
3、如果甲方员工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甲方员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