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公共建筑不应少于()h。
A 、1.0
B 、0.5
C 、1.5
D 、2.0
【正确答案:A】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h;对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不应少于1. 0h;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 5h。
消防疏散照明跟消防应急照明本质上作用不同及类型不一样,消防疏散照明在于疏散指导,需要备用电源;而应急照明在与紧急供应照明,自身带有EPS电源。
消防疏散照明:正常情况下,消防疏散照明是暗的,只有在遇到突发灾害,如地震、火宅等情况,用来疏散群众,引导人群前往完全地点。
消防应急照明:遇到突发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很容易因为停电而导致实现黑暗,而疏散照明又起不来照明作用。此时自身带有EPS电源的消防应急照明就可以为现场提供应急照明,方便群众辨别视野。
1、特点不同: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供电要求不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h。对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3、性质不同:疏散照明是火灾是使用的带有逃生路线指示的照明系统,这时候应急照明应该是强切的断电状态,是两个东西,两个系统。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消防配电系统具体规范
一、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消防用电”包括消防控制室照明、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装置、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设施、设备在正常和应急情况下的用电。
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三、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对于疏散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建筑和部分高层建筑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疏散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