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储存容器充装量检查要求实际充装量不得小于设计充装量,也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
A 、3%
B 、5%
C 、8%
D 、10%
【正确答案:A】
干粉储存容器的现场检查中,充装量检查要求实际充装量不得小于设计充装量,也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3%,可通过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灭火剂充装时称重测量等方法检查。
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
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位置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
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适用范围
干粉灭火器可扑灭一般火灾,还可扑灭油,气等燃烧引起的失火。 干粉灭火器是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或氮气气体作动力,将筒内的干粉喷出灭火的。干粉是一种干燥的、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由能灭火的基料和防潮剂、流动促进剂、结块防止剂等添加剂组成。主要用于扑救石油、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期火灾。
存放要点
一、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3、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8执行。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二、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它气体不得大于 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否则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20℃~50℃。
四、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
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
五、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
依据《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相关规定,干粉灭火器的外观检查应做到每月一次,主要是对压力表进行检查,当压力表的指针低于绿线区的时候,就应该及时的进行充压维修;新买的ABC干粉灭火器罐体应该是5年进行一次水压测试,第一次的检测之后,以后每2年进行一次水压测试,干粉灭火器的罐体强制报废期为10年。一般的灭火器瓶压有效期在1年半至2年,并且要定期进行充压或者更换。
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灭火器存放时应放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严禁暴晒和靠近火源;应妥善的进行保管,严禁拆动。
扩展资料
使用灭火器的注意事项:
1、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中,应避免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
2、 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3、 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
4、 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消防规范网: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A9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