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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单位在参与某建设工程的投标过程中,与另一投标单位提前联系并商讨报价,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该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为()。

发布时间:2023-02-19 03:48:29

某施工单位在参与某建设工程的投标过程中,与另一投标单位提前联系并商讨报价,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该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为()。

某施工单位在参与某建设工程的投标过程中,与另一投标单位提前联系并商讨报价,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该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为()。

A、恶意投标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串通投标罪

D、玩忽职守罪

某施工单位在参与某建设工程的投标过程中,与另一投标单位提前联系并商讨报价,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该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刑法》第22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以上规定处罚。因此,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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