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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自()时发生效力。

发布时间:2023-02-19 04:01:59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自()时发生效力。

A 、占有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自()时发生效力。

B 、交付

C 、登记

D 、合同成立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自()时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自()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什么时发生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照本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指的是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动产所有权和设立动产质权两种情况。本条规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的是:对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的一些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一般自交付时生效,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物权是以物的状态为标准对物权所作的分类。其法律意义在于,动产物权在取得方法、成立要件及效力上与不动产物权均有不同。动产物权不采用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要件的取得方法,世界各国一般皆以交付作为其取得方法及成立要件。在具体方法及法律效果上又有两种不同规定,一为交付公示主义,即规定未经交付,动产物权的让与仅在当事人间产生效力,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另一为交付要件主义,即使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依让与以外的权利原因取得动产物权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无须转移占有即应发生效力,例如,因继承而取得动产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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