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发布时间:2023-02-19 04:13:0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A 、1/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B 、1/3

C 、1/4

D 、1/5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施工图变化不超过多少可以做竣工图使用,变更地方直接手画上就行?

只要变化不超过30%就可以,盖上竣工章即可,三方签字。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注意事项

1、竣工图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2、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依据。凡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童新给制竣工图。

3、所有竣工图纸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施工图在设计变更达到多少后必须出具新的图纸

施工图在设计变更达到原设计的1/3或者35%时必须出具新的图纸。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建筑设计总说明对结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建筑设计总说明中会提到很多做法及许多结构设计中要使用的数据,比如:建筑物所处位置(结构中用以确定设防列 度及风载雪载),黄海标高(用以计算基础大小及埋深桩顶标高等,没有黄海标高,施工中根本无法施工)。

墙体做法、地面做法、楼面做法等等做法(用以确定各部分荷载),总之看建筑设计说明时不能草率,这是结构设计正确与否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扩展资料:

对无法在平面图及立面图表述清楚的局部剖切以表述清建筑设计师对建筑物内部的处理,结构工程师能够在剖面图中得到更为准确的层高信息及局部地方的高低变化,剖面信息直接决定了剖切处梁相对于楼面标高的下沉或抬起,又或是错层梁,或有夹层梁,短柱等。

楼梯是每一个多层、高层建筑必不可少的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楼梯大样又分为楼梯各层平面及楼梯剖面图,结构师也需要仔细分析楼梯各部分的构成,是否能够构成一个整体。

在进行楼梯计算的时候,楼梯大样图就是唯一的依据,所有的计算数据都是取得之楼梯大样图,所以在看楼梯大样图时也必须将梯梁,梯板厚度及 楼梯结构形式考虑清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图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

图幅变更面积超过多少,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3 或35%,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一、《竣工图绘制规范》中规定: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施工中,完全按原设计施工,无任何变动的,则有施工单位在原设计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

2、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然后加盖“竣工图”标志章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或者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特别是基础、结构、管线等隐蔽工程部位的变更应重新绘制竣工图。(设计原因——设计单位负责重绘;施工原因——施工单位负责重绘;其他原因——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中另规定: 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三、汇总得:施工图在设计变更达到原设计的1/3或者35%时必须出具新的图纸。实际工作也不会区分那么细致,大概就是30%到35%吧

温馨提示:
本文【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由作者 二建直通车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