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4日,政府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李某,对某施工单位的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则其在行使现场处理权时不可以( )。
A 、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
B 、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停止使用
C 、责令紧急避险
D 、将不合格的安全设施查封扣押
【正确答案:D】
员工在公共场所吸烟,作为消防管理员应该按照公司或单位拟定的消防条条去对员工进行讲解批评教育,共同把消防工作作好。
消防管理员在教育工作应说明以下规定:
不在公共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带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车辆、物品不紧贴或压占消防设施,不应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不得损坏消火栓、防火门、火灾报警器、火灾喷淋等设施;学会识别安全标志,熟悉安全通道;发生火灾时,应服从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扩展资料
消防管理员需要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区居民消防意识,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懂得在火灾现场自救、逃生手段,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和保护现场,从而实现控制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保护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扩展资料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如果能够证实,房屋所产生的裂缝的确是施工方盲目施工造成的,那么,对方应无条件负责将你家房屋维修直至恢复原样是首要的,并且立即停止施工,直至有避免再次加大房屋损坏的行为(或有效的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否则周边居民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工如果你家的装修因此事而造成了损坏,那么是可以连带追回赔偿的2、如果对方经多次维修后,你家的房屋还是无法恢复到原样,或者消除不了损坏状态,或者给房屋带来了结构性的破坏,那么可以联合其他邻居,要求对方按市场价赔偿或实行实物补偿安置等3、有一点,你可以把你们的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找来,让对方给你们出面协调解决,这个要比你们个体出面好办事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