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罐总容量为15m3的液体石油气供应站距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A 、80
B 、100
C 、120
D 、150
【正确答案:B】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总容量为15m3的储罐为三级站,三级LPG储罐与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
液化气罐库为相对独立的非住宅建筑,与居民住宅的距离不少于十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少于二十米。
1、气站总容积小于等于50立方米,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20立方米时,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40米。距居民区、村镇和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45米。
2、气站总容积大于50立方米小于等于200立方米,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立方米时,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45米。距居民区、村镇和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50米。
3、气站总容积大于200立方米小于等于500立方米,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100立方米时,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0米。距居民区、村镇和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70米。
4、气站总容积大于500立方米小于等于1000立方米,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200立方米时,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5米。距居民区、村镇和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90米。
液化石油气储罐充装站注意事项
因气站的气站总容积而定,安全距离是以储罐外壁为基点,且与气站的总设计容量和单罐容量相关。液化石油气储罐充装站与居民住宅的安全距离设计时的主要依据是《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天然气分输站、门站、储配站和加气母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宜设置在长输管线或输气支线附近,占地面积宜符合表17.3.2.1的规定。
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设置的。建筑物起火后,其内部的火势在热对流和热辐射作用下迅速扩大,在建筑物外侧则会因强烈的热辐射作用对周围建筑物构成威胁。因此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的确定应考虑如下因素:厂房的防火间距规定:除了上表规定中的,还有一些特殊说明:
(1)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
(2)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上表规定减少2m。
(3)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于民用建筑。
(4)为丙丁戊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厂房应按民用建筑规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6m。
(5)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6)两座丙丁戊厂房相邻两座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上表减少25%。(7)丙丁戊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因符合以下规定:当较高一面外侧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物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耐火等级不限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门窗洞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侧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来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以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8)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上表规定的其他建筑贴邻。(9)两座一二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10)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的油量可按单台确定。(11)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耐火等级可以四级确定。(12)厂房外附设有化学易燃物品的设备时,其室外设备外壁与相邻厂房室外附设设备的外壁或相邻厂房不应小于上表的规定。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室外设备,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总容量不大于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外,且面对储罐一面4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13)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14)同一座U形或山形厂房中相邻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易小于上述规定,但当厂房的占地面积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