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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发布时间:2023-02-19 12:17:39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A 、3个月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B 、6个月

C 、1年

D 、3年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投入使用验收、竣工验收区别是什么?

合同完工验收:是指所有合同项目已完工,且工程质量满足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合同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投入使用验收:项目施工工期因故拖延,并预期完成计划不确定的工程项目,部分已完成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应进行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一定运行条件因工程类别不同而不同。

水是人类赖于生存的基本要素,电力是社会发展的主要能源。水利水电工程学科是在水的自然特性研究之基础上,以工程或非工程措施调控和利用水能资源的工程科学。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着重培养从事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及其建筑物(包括大坝,水电站厂房,闸和进水、引水、泄水建筑物等),以及工业用水工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科研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习与研究方向包括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工结构、水力学及流体动力学、工程管理等,发展趋势是与信息技术、可靠度理论、管理科学等新兴学科的交叉与融合。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如何签字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时的签字规则如下:

1.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一定运行条件是指:

(1)泵站工程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2)河道疏浚工程完成后(3)其他工程经过6个月(经过一个汛期)至12个月。

2.关于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谁投资谁进行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3.关于如何确定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而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2014年第46号),修改为“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4.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

(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

(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7)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

(8)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9)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49号):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结论进行核备。未经质量核备的工程,项目法人不得报验,工程主管部门不得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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