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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知识
某5层综合楼,顶部屋面为平屋面,室外设计地面至顶部屋面高度为23m,顶部屋面面积为300平方米,该建筑物顶部水箱间等局部凸出辅助用房房高为2m,面积为60平方米,该建筑物属于( )。
某5层综合楼,顶部屋面为平屋面,室外设计地面至顶部屋面高度为23m,顶部屋面面积为300平方米,该建筑物顶部水箱间等局部凸出辅助用房房高为2m,面积为60平方米,该建筑物属于()。
A 、多层住宅
B 、多层公共建筑
C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D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建筑高度计算和建筑分类。
该办公建筑的建筑高度是32.3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 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3 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问题一:建筑高度怎么定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问题二:建筑总高度怎么计算的? 【建筑总高度计算方法】
(1)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
(2)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45°(含45°)的,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坡度 45°的,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
(3)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m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8的,不计入建筑高度。
问题三:建筑怎么算标高? 标高表示建筑物某一部位相对于基准面(标高的零点)的竖向高度,是竖向定位的依据。通俗的来讲就是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和楼层的高度 标高按基准面选取的不同分为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 绝对标高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统一规定的基准面作为零点的标高。我国规定以青岛附近黄海的平均海平面作为标高的零点;相对标高是以建筑物室内主要地面为零点测出的高度尺寸。 房屋各部位的标高还有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的区别: 建筑标高是指包括粉刷层在内的、装修完成后的标高;结构标高则是不包括构件表面粉刷层厚度的构件表面的标高。
问题四:建筑高度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问题五:建筑高度计算参照哪些规范 从消防分类的角度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的第1.0.2条,从规划控制的角度应参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的第4.3.1、4.3.2条。
参考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的第1.0.2条:
注:
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的第4.3.1、4.3.2条:
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
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 非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
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
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问题六:建筑限高怎么算 限高一般是指从场地标高到建筑物顶高的总高度。
建筑物高度一般没有特别说明的限高是指檐口高度,平屋顶的话,到女儿墙,顶层的凸起如电梯间、机房水箱间等,不超过标准层面积的25%及4米高度不计入建筑物高度;如果是坡屋顶则看坡度,小于30度的,按低处起坡的地方,如果大于30度,按坡中间线高度;
建筑物如果处于航道或延长线,以及古建及保护建筑周边的,有可能限制最高点,请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场地高度关键看建筑物室外地坪与周边道路规划标高的关系,建筑物室内地坪与周边道路标高高差大于500毫米,则场地标高以周边道路标高为准,如果小于500毫米,则以建筑物室外标高为场地标高。
问题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建筑高度怎么计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附录A对建筑高度的计算有明确规定,现摘录如下:
1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 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3 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5 局部突出屋顶的晾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 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6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 5m 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类问答篇
现在春季正在到来的路上,气温逐渐升高,建筑设计防火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类问答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3条,哪些建筑的楼梯宜通至屋面?上人屋面是否设疏散平台?
答复: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多层住宅可以不通)高层坡屋面的屋面也必须连通。屋面疏散平台面积按楼梯间疏散总人数的50%计算屋面疏散人数,平台面积按一平方米5人计算。
2、防烟楼梯间通向屋面(或室外)的门是否需用乙级防火门?
答复:根据GB50016-2014第5.5.3条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为保证防烟楼梯间内的正压,特别是设有正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通向室外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2条规定,地下的封闭楼梯间墙上,是否允许电梯门及管道井门开向楼梯间?
答复:按照规范条文不可以,但与省专家沟通,认为多层、小高层住宅为特例,规模小,功能简单,允许电梯门及管道井门开向楼梯间。
4、非靠外墙的敞开式楼梯间(一二层为三跑楼梯,三层以上靠外墙自然采光、通风)能向走廊开采光窗吗?若能开,是否采用乙级防火窗?
答复:敞开式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不能开窗,也不能用防火窗代替墙体,楼梯间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确定。
5、封闭楼梯间直通室外的出口,用普通门、还是防火门?
答复:应根据建筑物类型确定,详见GB50016-2014第6.4.2.3条的规定。
6、不能自然通风的住宅地下建筑楼梯,采用通风井通风,通风井面积为封闭楼梯间的2%-5%还是需满足2平方?
答复:经与设备专业协调,报批稿中《建筑防烟、排烟规范》规定应满足开启面积1.2平方米。
7、二层建筑楼梯间的开窗面积需满足2平方吗(老版建规9.2.2.2条: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 层内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
答复:经与设备专业协调,不管是几层,均应满足每5 层内排烟窗的总面积2.0平方米。
8、单独的两层商铺建筑能否参照商业网点设计?单独的三层商铺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米,能否按照普通疏散楼梯的要求设计楼梯(踏步宽度大于260,高度小于170,梯段宽度大于1200)?
答复:单独的两层商铺建筑应按GB50016-2014第5.5.8条的规定设计单独的三层商铺楼梯宽度和踏步设计可以按照其他建筑楼梯的要求设计。
9、二层以下的商业建筑,商业并联店形式,每间商铺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是否可以采用商业网点的建筑和防火要求来设计?
答复:按GB50016-2014第5.5.8条的规定设计。
10、小商铺的封闭楼梯间的门是否做到1.5m(是否按照建规5.5.15.2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答复:小商铺的封闭楼梯间门的`最小疏散净宽度应按GB50016-2014第5.5.21.1条的规定计算,且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11、多层建筑是否设消防救援窗口,救援窗口每个防火分区只设一个是否可行?
答复:多层建筑中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均应设消防救援窗口,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详见GB50016-2014第7.2.4条、7.2.5条的规定。
12、一座建筑如果设有伸缩缝,伸缩缝处为防火墙,做双柱(墙)基础且两座建筑高度相同,能视为2个建筑吗(建规5.2.2注3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答复:可以。
13、防烟楼梯间出屋面,通过平屋面连通时,能否不设置前室?
答复:可以不设置前室。
14、防烟楼梯间一层直通室外,一层其他房间不通过楼梯间疏散,能否不设置前室?
答复:可以不设置前室,详见GB50016-2014第6.4.3条的条文解释。
15、建筑物内设置的小配电间的门扇是不是可以做乙级防火门?是否也要按照建规6.2.7里讲的变配电室的要求设置甲级防火门?
答复:与电气专业协商,地下的场所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地上建筑物内的小配电间开向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6、一二层为商业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网点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是否需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7条的规定,设防护挑檐?
答复:可以不设防护挑檐,但从安全角度出发,建议设挑檐,防止物体坠落。
17、商业并联店中封闭楼梯间的门 ,是否采用乙级防火门?
答复:商业并联店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详见GB50016-2014第6.4.2.3条的规定。
18、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时,不大于疏散宽度的30%,怎么控制?(建规5.5.18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答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按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计算确定。
19、防火隔墙两侧的门窗间距有无要求?
答复:无具体规定。
20、假如有个5层办公楼,屋面需设置高位水箱和电梯机房,有一部楼梯通至屋面检修(屋面是否做上人屋面),另外一部楼梯是否也需要通至屋面?
答复:对上人屋面无具体要求,若楼梯通至屋面,应设置防护安全设施另外一部楼梯宜通至屋面。
21、带屋顶平台的坡屋面建筑计算建筑高度时,是从室外地坪算至屋顶平台,还是从室外地坪算至屋顶平台与檐口的平均建筑高度?
答复:应视屋顶平台的面积确定,应具体工程具体分析。
22、厂房(或仓库)设计中,如何确认厂房(或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某些产品在建规3.1.1条中不明确,例如非沥青基防水卷材车间、高分子防水车间、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车间。
答复:根据GB50016-2014第3.1.1条的火灾危险性特征、检测报告及相关行业标准来确定。
23、某些木器加工车间,因工艺要求,需通过吊轨进入喷漆操作台,操作台面积较小且分布比较分散的情况下,是否将喷漆区域封闭?如果不封闭是否可按丙类厂房设计(建规3.1.2条)?
答复:应将喷漆区域封闭。根据GB50016-2014第6.2.3条的规定,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应进行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24、不能自然采光通风的封闭楼梯间设置机械通风是否可行?
答复:一般情况下都要执行防烟楼梯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中150页图示2所示内容的,如:
二、三层的不符合网点的其他建筑,在条件不能满足时,可按150页图示2所示内容的方法进行设计,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2条的规定。
25、 两个均满足单独疏散条件的防火分区,其通过走道相连通,此走道上的甲级防火门是否需要做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答:是。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10条条文说明。
26、屋面机房等设备间直接开向屋面的门需不需要为乙级防护门?
答:原则上需要设甲、乙级防火门,因为设备需要被保护。
27、一个17层的建筑,一二层是小商铺,三层是办公,四~十七层是住宅,是否按照套内商业的楼梯设计?办公楼是否应该做封闭楼梯间?
答:商业的楼梯设计应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7.10条表中的“其他建筑楼梯”即:0.26*0.17进行设计办公楼应该按照封闭楼梯间进行设计,详见GB50016-2014第5.5.12条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8、20层的一类公共建筑,1~2层为商业,3~20层为办公,商业在办公投影范围之内,商业与办公均独立疏散,且商业与办公之间的楼板、上下层开口距离均满足防火构造要求,二层商业部分的人员疏散宽度是否按照《建规》第5.5.21条建筑层数为2层的折算系数来设计?商业内部的楼梯间是否可以按照封闭楼梯间设计?
答复:可以按2层的折算系数计算疏散宽度商业内部的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详见GB50016-2014第5.5.12条的规定。
29、多层住宅设置地上储藏室,储藏室走道与楼梯间之间设置乙级防火门,储藏室与上部住宅一样,均通过门厅这一个安全出口疏散,是否可以?
答复:可以。
30、多层住宅首层经常设计为储藏室(用户可用来停放车辆或杂物),面向内部小走廊开设的门的耐火等级怎么确定?面向室外的门是否可以根据建规6.4.11.2的规定设计为卷帘门?
答复:面向内部小走廊开设的门应符合GB50016-2014第6.2.3.6条的规定,靠外墙的外侧的门可以采用卷帘门。
31、消防救援窗口需在每个外立面设置还是可以只考虑在消防扑救面考虑?多层公建周边无消防车道时如何设置?
答复:每个分区不少于两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应设置消防车道。
32、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供的普通消防车转弯半径为r1=9.0米,是否要求消防车道转弯处内半径也要达到r0=9.0米?
答复:详《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3.2.6条条文说明。
3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只在单面间距20米,还是围绕建筑物周圈设置?单面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在救援口的设置上是否有区别?
答复: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位置与登高场地相对应,详见GB50016-2014第7.2.5条规定。
34、屋顶屋面板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没有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设计时可以不做设计(在钢结构厂房项目中常遇到此类问题)?
答复:有要求,详见GB50016-2014第3.2.16和3.2.17条规定。
35、多层公建,每层面积不超一个防火分区,但是2层面积叠加就超,这样怎么划分防火分区?如果楼梯间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可以采取其它措施吗?
答复: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GB50016-2014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应设置封闭楼梯间,详见GB50016-2014第5.5.13条的规定设计楼梯间。
36、沿街建筑四周均设有消防车道,但长度超过160m,是否需要在沿街中间开设消防车道?
答复:是,规范GB50016-2014第7.1.1条已明确要求。
37、地下商场,一个防火分区需要2个出入口,开向相邻防火区的门算一个吗?
答复:必须满足两个安全出口,如确有困难时应符合GB50016-2014第5.5.9条的规定。
38、商场建筑每层为多个防火分区时,通至屋面的楼梯数量应如何把握?按每防火分区一个还是整个建筑两个即可?
答复:每个防火分区宜不少于一部,还应满足JGJ48-2014 第5.2.5条的规定。
39、公共建筑多个防火分区,本防火分区满足两个出口,但疏散距离不满足,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甲级防火门是否可视为计算疏散距离的安全出口?
答复:可以借用距离。
40、按建筑防火规范5.5.9条规定,1000平以下的防火分区之间可以借用疏散宽度,只要满足此条规定即可,当防火分区面积大于1000平时,疏散宽度各自满足的情况下,疏散距离是否可以借用?
答复:可以。
41、附设在地下车库建筑内的设备用房是否必须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能否借用住宅储藏室的楼梯疏散?
答复:与本防火分区无直接相关的设备房应单独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不应大于1000平方米。设备用房可以借用住宅储藏室的楼梯疏散,但应符合GB50014-2014 第5.5.9条的规定。
42、商业服务网点的门、窗、洞口与住宅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是否执行《建规》6.2.5条满足1m的规定?
答复:符合GB50016-2014第5.4.11条规定的商业服务网点条件的网点,应满足1米。
43、室外疏散楼梯的定义,从哪部分算起周边两米内无洞口,上下左右都算吗?
答:楼梯的上、下、左、右都算,见GB50016-2014规范图示。
44、说明中建筑高度如何标定,屋面标注屋面结构层、面层还是设计标高?
答:屋面面层,详见GB50016-2014附录A规定: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