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发布时间:2023-02-19 18:02:53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A 、一,4.00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B 、二,3.00

C 、三,2.50

D 、四,2.0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本题答案:B。

厂房内建办公室违法吗?

如果改变了建筑物的结构,没有经过建委审核批准,就属于违章建筑。即使是在厂区里建设办公用房,也要经过当地建设规划部门审批计划,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当地建设部门(建设管理站)有权制止。按照规定是需要分开:

1、: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2: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3: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但是很多企业也会在厂房内设置,要合理分布布局,同时要满足消防要求。办公室在设计上要有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标示使用不然或难燃材料,比如天顶石膏板的天花应用轻钢龙骨木装修涂刷防火涂料,纺织品、地毯等采用阻燃型材料;电路设计符合设计要求。

一起学消防:办公室防火设置

一、基本概念

办公建筑是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包括商务写字楼、公寓式写字楼、酒店式办公楼等多种类型。

办公建筑一般由办公室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组成。

二、平面布置及防火分隔要求

1. 办公建筑属于民用建筑,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2.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3.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4.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5.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7. 民用建筑(含办公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建规》第6.5.3条的规定。

三、 防火间距要求

1. 办公建筑与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规》3.4和3.5的相关要求。

注:办公建筑属于民用建筑的公共建筑,其中党政机关办公楼属于重要公共建筑。

2. 办公建筑以及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应满足《建规》5.2的相关要求。

3. 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²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规》第5.2.2条的规定。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四、安全疏散和避难

1. 疏散人数的确定:

1)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

2)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

2. 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疏散门、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距离,以及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要求,等等,参照的公共建筑要求确定。

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办公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五、消防设施设置

1.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2. 除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 除规范另有规定和不适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 的单、多层办公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一类高层办公建筑和二类高层办公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 办公建筑应参照《建规》8.5要求,设置防烟和排烟设施。

6.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置灭火器。

仓库设办公室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

2、 丙丁类仓库内:可设置办公室,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隔墙、和不低于1.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安全出口。

3、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5、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6、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扩展资料: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

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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