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的,其应当承担()责任。
A 、合同
B 、不当得利
C 、无因管理
D 、侵权
【正确答案: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由于是不可抗车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没有过错。但是,本条并没有规定上述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要以存在过错为前提。此外,从我们生活常理去理解,如果没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该区域进行建设活动,就不会因不可抗力的介入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所以,本人认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找施工单位或是建设单位,也可以要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侵权纠纷在建设工程中,例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对他方损害而产生的侵权纠纷。所以本题选择选项D。债发生的四个根据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合同是当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