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中,投标的法律性质是()。
A 、要约
B 、要约邀请
C 、反要约
D 、承诺
【正确答案:A】
要约,在商业活动中又称发盘、发价、出盘、出价、报价。《合同法》第14条规定了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所以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为要约。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筑单位(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建筑工程投标:是指经过待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招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邀请,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确定中标人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筑单位(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建筑工程投标:是指经过待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招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邀请,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确定中标人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