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商住楼建筑高度116.2m ,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规范允许减少的条件时,()。
A 、在规范基础上减少2m
B 、在规范基础上减少4m
C 、在规范基础上减少不超过25%
D 、仍不应减少
【正确答案:D】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规范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正确答案为D。
建筑防火间距 :
原则:热辐射强度是确定防火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与消防扑救力量、火灾持续时间、可燃物的性质和数量、相对外墙开口面积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度和高度以及气象条件有关)。
(蔓延角度)不考虑飞火风速因素的影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定位6米。(扑救角度)一二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米。
防火间距的计算:
以相邻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有突出的可然或难燃构件时从突出部分外缘算起)。
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公式:S=6+A+B(三级=1、四级=3)
另外:
初级让步:
相邻的两座 单多层建筑 ,当相邻外墙为 不燃性墙体 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时,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5%(同丙丁戊厂房)。
有防火墙的让步:
*两座建筑相邻较 高一面外墙 为防火墙(同厂房),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 一二级耐火等级 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的外迁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以不限(同丙丁戊厂房).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 一二级耐火 等级建筑中相邻任意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可以不限(同乙丙丁戊厂房,甲类4)。
*相邻两座建筑中 较低一座 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屋顶无天窗且相邻 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 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高层建筑不小于4m。
无防火墙但有防火措施的让步:
相邻两座建筑中 较低一座建筑 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开口部设置 甲级防火门窗 或者设置符合规定的 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 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米,高层不小于4m。
另规定
相邻建筑通过底部建筑物、连廊或天桥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表格规定(裙房根据高层耐火等级判定,只会出现一二级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的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上述减少条件时,仍不减少。
民用建筑与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站(电量低的)的防火间距可按两个民用建筑确定,10kV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民用建筑与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房应符合有关丁类厂房规定,但与单台蒸汽锅炉房的蒸发量≤4t/h或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2.8MW的燃煤锅炉房间距按民用建筑规定确定。
厂房之间以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
公式:S=基数+A+B
基数=13(高层)=12(甲类)=10(乙丙丁戊类)
A.B:一个、另一个厂房或仓库(根据耐火等级取值)
=0(一二级)=2(三级)=4(四级)
初级让步:
*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m;单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于民用建筑(两个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和耐火等级有关)。
*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没面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大于该面外墙总面积的5%,门窗洞口不正对外开设时,可减少25%。
有防火墙的让步: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建筑中相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防火墙能力不足或有防火措施的让步: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h,或相邻较高一面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的让步: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当相邻较低一面为防火墙,屋顶无天窗洞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分隔措施,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应小于4m。
另规定:
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放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的油量可按单台确定;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同时有建筑时还需满足表格的防火间距。
U型或山型厂房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甲类不小于12、厂房占地面积小于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时,不小于6.
总容量不大于15m³的丙类液体储罐,当深埋于厂房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4m范围(左右边缘延伸4m,储罐上边缘到防火墙顶距离4m)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厂房与户外设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来看)之间的距离,设备内装有甲类物品则需距离厂房不小于12m,若装有乙类不小于10m。
仓库之间防火间距:
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铁路、道路等防火间距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同公式,只有甲类仓库特殊)
初级让步:
单层、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 2m。
有防火墙的让步:
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不应小于 6m;丁、戊类不应小于 4m。
两座仓库相邻⑴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⑵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且(这两种情况)总占地面积不大于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规定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另规定:
除乙类第6项物品(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m。
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应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补救,切忌盲目设置。
喷淋设置场所要求
1、消防方面,要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个规范里面对超高层有规定的,无规定的部分一般要做消防性能化设计。
2、对建筑材料的要求基本是要求不燃或难燃。
超高层是指100米以上的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对于大于100米以上的建筑消防要求做出了以下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本规范第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计算。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4、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6、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7、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8、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喷淋设置场所要求规范
喷淋系统设计规:
1、短立管:连接喷头与配水支管的立管 2、信号阀:具有输出启闭状态信号功能的阀门 3、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
(2)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宜分区供水或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压的区段宜设
必须安装喷淋的场所
500平米的建筑,如果是建筑面积,一般不需要。如果是占地面积,需要看看是否符合下面的场景:
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景: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 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景:
1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 1500 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 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 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 5000 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m²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 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 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 的办公建筑等;
4 藏书量超过 50 万册的图书馆;
5 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
6 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m²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m²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喷淋设置场所要求标准
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喷淋出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3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 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6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以下简称《民标》)第6.1.2 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的机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宜布置在建筑的首层、地下室、裙房屋面。当地下室为三层及以上时,不宜设置在最底层,并靠近变电所设置。机房宜靠建筑外墙布置,应有通风、防潮、机组的排烟、消声和减振等措施并满足环保要求。
2 机房宜设有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储油间、备品备件储藏间等。当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大于1000kW或总容量不大于1200kW时,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可合并设置在同一房间。
3 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4 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设施。
新的规范高层与高层,高层与多层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为13米,旧的规范中高层与高层是13米,高层与多层之间是9米。
防火间距是指相邻两栋建筑物之间,保持适应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灾时热辐射的必要间距。也就是指一幢建筑物起火,其相邻建筑物在热辐射的作用下,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情况下,也不会起火的最小安全距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高层建筑主体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3米,高层建筑主体对多层建筑(高层建筑裙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不小于9米,高层裙房对高层裙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6米。
设置原因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火灾除了在建筑物内部蔓延扩大外,有时还会通过一定的途径蔓延到邻近的建筑物上。为了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之间蔓延,十分有效的措施就是在相邻建筑物之间留出一定的防火安全距离,即防火间距。
从消防方面考虑,防火间距还起到了为消防灭火战斗、为建筑物内人员和物资的紧急疏散提供场地的作用。在建筑总平面布局防火中,确定好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技措施。 [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防火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