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置中有中央空调送风系统的建筑,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点型火灾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和多孔送风顶棚孔口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m。
A 、1.2,1.0
B 、2.0,1.0
C 、1.0,1.5
D 、1.5,0.5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点型火灾探测器安装间距要求。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1.关于防排烟系统的控制,下列说法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
A.火灾确认后,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全部常闭送风口
B.火灾确认后,应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
C.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D.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30s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E.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火分区内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
2.下列关于排烟系统联动控制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
A.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
B.排烟风机启动后,联动启动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
C.设置在穿越防火分区排烟管道上280°C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
D.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3.某市区高级酒店,建筑高度58m,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设置防排烟系统,下列关于防排烟系统的控制中正确的是( )。
A.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应启动该防火分区内全部加压送风机和常闭送风口
B.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该防火分区全部楼梯间的加压送风机应能15s内联动开启
C.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D.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E.排烟防火阀在280°C后连续工作30min后关闭
4.某建筑高度为24m的商业建筑,中部设置一个面积为600m²,贯穿建筑地上5层的中庭,该中庭设置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中庭的环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中庭与环廊划分为同一防烟分区。环廊与中庭顶部机械排烟设施不可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有( )。
A.中庭任一线型光束感火灾烟探测器和中庭环廊设置的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B.中庭两个地址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C.中庭环廊设置的两个地址线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D.环廊任一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及其相邻商铺内任一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5.某建筑高度80米的高级酒店,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系统,正确的划分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该建筑采用机械排烟系统,且沿水平方向布置。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下列关于该酒店防排烟系统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该建筑每层划分为1个防火分区,5个防烟分区。每个排烟系统担负5个防烟分区的排烟.火灾确认后,应同时打开5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阀。
B.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20s内联动相邻防烟分区的全部挡烟垂壁,30S内挡烟垂壁开启到位
C.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D.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排烟窗时,自动排烟窗应在60S内开启完毕
E.自动排烟窗采用温度释放装置联动时,其温控释放装置应大于环境温度30℃且小于100℃
答案见下一页
一、火灾探测器安装
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2、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2)、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5)、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7)、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8)、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9)、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10)、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扩展资料: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2、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消防设施进行验收。不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方可验收使用。
3、城市不得修建易燃、简易建筑物。需要临时建设的,必须事先报当地城建部门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4、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划城镇建设时,应当同时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通道。乡、村的生产和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有关农村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5、生产建筑构件、配件或者新型建筑材料、防火涂料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的燃烧性能或者耐火极限,并将各项试验的性能和数据写在产品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6、生产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确定产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并在防火、防爆、灭火、安全储运等产品规范中记录其数据和注意事项,否则不得放行。工厂。
7、开发易燃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有火灾危险的单位,必须对所开发的各项工程提出具体的防火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8、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易燃易爆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究开发部门规定的具体防火措施,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9、有火灾危险的地方,禁止明火。确需使用明火时,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百度百科-消防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