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挖土机械应距高压线有一定安全距离,距电缆()m处,严禁机械开挖。

挖土机械应距高压线有一定安全距离,距电缆()m处,严禁机械开挖。

发布时间:2023-02-19 23:57:21

挖土机械应距高压线有一定安全距离,距电缆()m处,严禁机械开挖。

A 、1.5

挖土机械应距高压线有一定安全距离,距电缆()m处,严禁机械开挖。

B 、2.0

C 、1.0

D 、3.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挖土机械应距高压线有一定安全距离,距电缆1.0m处,严禁机械开挖。

挖掘机在110kv高压电线铁塔下面操作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1、安全距离如下:电缆电压安全距离100 V - 200 V2 m(7 ft)以上6,600 V 2 m(7 ft)以上22,000 V3 m(10 ft)以上66,000 V4 m(14 ft)以上154,000 V 5 m(17 ft)以上187,000 V 6 m(20 ft)以上275,000 V 7 m(23 ft)以上500,000 V 11 m(36 ft)以上2、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设备对地高压高于250V为高电压,250V以下为低电压,安全电压为36V,安全电流为10mA以下。 法释(2001)3号解释将1KV定为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起点,而电力运行则为10KV 。

110KV高压线下施工安全距离 及注意事项

110kV为10米、220kV为15米、500kV为2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

注意事项:

一、电力线路下及保护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外侧延伸, 110kV为10米、220kV为15米、500kV为2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区域)内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在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本区域内所涉及的电力 设施保护区施工负有管理、监督和协调的责任,电力局技术人员有权,对在电力线路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三、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施工,必须遵守安全事项及操作规范保持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吊机、打桩机、混凝土高臂泵车、挖掘机等)一般不得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

如必须进入,应征得电力局技术人员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施工。

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控制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 的净空距离(即两点间的最小直线距离) 110kV 为5米、220kV为6米、500kV为8.5米。

四、由于夜间无法看清施工机械的安全高度,保护区内夜间严禁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电力局技术人员联系。

五、施工方应确定专门人员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监督,如发现有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作业,应立即制止并勒令整改。

六、不得在杆塔周围10 米范围内进行取土、钻探、开挖、堆土等活动。

七、如遇到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施工方面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电话联系电力局派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八、在高压线路保护区内施工必须事先经供电企业审批同意,按照电力专业人员要求,做好防止触电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在电力专业人员的严格监护下,方可开始施工。

九、在施工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挖掘机的抓兜、混凝土泵送车,吊车的长臂等高大机械、器具必须与110 千伏线路保持至少5米以上安全距离、220 千伏线路保持至少6米以上安全距离、500 千伏线路保持至少8.5米以上安全距离。

请注意:高压线路全是裸导线,并非一定要碰到才会触电,当吊臂小于。上述安全距离时,高压电就会击穿空气,造成短路,引发触电事故。

十、为防止塔吊长臂触及高压线路,在确定塔吊位置时,塔吊的长臂端头必须与高压线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在塔吊不用时,必须做好制动措施,固定好塔吊长臂。井字架、打桩机等高大机械做好防倾倒的加固措施。

扩展资料:

安全距离:

线与地面

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低压线路(380V)通过居民区不小于6米,低压线路(380V)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5米;

中压线路(6-10kV)通过居民区不小于6.5米,中压线路(6-10kV)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5.5米;

35~110kV线路通过居民区不小于7米,35~110kV线路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6米,35~110kV线路通过交通困难地区不小于5米;

154~220kV线路通过居民区不小于7.5米,35~110kV线路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6.5米,35~110kV线路通过交通困难地区不小于5.5米;

330kV线路通过居民区不小于8.5米,35~110kV线路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7.5米,35~110kV线路通过交通困难地区不小于6.5米。

关于高压线距民居建筑的安全距离,中国没有明确的距离规定,但是有一个相关的可以换算的标准:民居建筑所处位置的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就满足建设标准。

经过测算:

挖土机械应距高压线有一定安全距离,距电缆()m处,严禁机械开挖。

1kV以下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4米;

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6米;

35-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8米;

154-22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0米;

350-50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5米。

线离居民区:

若从电力安全角度考虑,并考虑大风引起高压线产生风偏,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

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kV以下:

1.0米;

1kV-10kV:

1.5米;

35kV:3.0米;

66kV-110kV:4.0米;

154kV-220kV:5.0米;

330kV:6.0米;

500kV:8.5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压线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要注意什么?

每栋建筑物都有基础,而绝大部分的基础是埋在地下的,把基础所在位置的土挖出移走,这就叫土方工程。在建筑施工中土方工程量很大,特别是在丘陵地带或者山区,高层建筑的深基础的施工等。土方工程施工因受到土质、地下水、气候、挖掘深度、施工场地与设备等的影响,条件复杂。不同的工程上方工程遇到的情况也不同,施工条件和方法也随之变化。保证施工安全是土方工程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由于土方挖掘深度较大,任何忽视土方开挖时的放被或对边坡的支护工作,都会造成土方坍塌,这类的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土方开挖应注意下列问题:

(1)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边坡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上附加的侧压力。

(4)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的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cm~30cm厚覆盖上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基坑开挖要注意防止因基坑被浸泡,引起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发生。为此在制定土方施工方案时应注意采取措施。

(1)土方开挖及地下工程要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当地下水位较高、开挖土方较深时,应尽可能在枯水期施工,尽量避免在水位以下进行土方工程。

(2)为防止基坑浸泡,除做好排水沟外,要在坑四周做挡水提,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坑内要做排水沟、集水井以利抽水。

(3)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它挖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深度和尺寸、选用集水坑或并点降水。采用集水坑降水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根据现场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2)集水坑应与基础底边有一定距离。边坡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粒流失,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3)采用井点降水,降水前应考虑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位移。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土方开挖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被、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人工控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玻脚的危险作业。

挖土机械应距高压线有一定安全距离,距电缆()m处,严禁机械开挖。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基坑开挖应产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根据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6)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7)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变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温馨提示:
本文【挖土机械应距高压线有一定安全距离,距电缆()m处,严禁机械开挖。】由作者 二建直通车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