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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内中庭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庭最大净空高是10m,则喷头的喷水强度应采用( )。

发布时间:2023-02-20 01:03:48

某建筑内中庭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庭最大净空高是10m,则喷头的喷水强度应采用()。

A 、6L/(min·m2

某建筑内中庭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庭最大净空高是10m,则喷头的喷水强度应采用(  )。

B 、

8L/(min·m2

C 、

10L/(min·m2

D 、

12L/(min·m2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依据技术实务表3-3-3可知 本题答案:D。

中庭防火设计要求

1. 防火分隔由上图可知,中庭往往连通多个楼层,这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只加连通各楼层的地面面积,中间镂空部分不加,即图中S0+S1+......S8)。中庭,高大净空场所!所有关于其设置要求全总结!防火分区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墙1帘三甲级门)(1)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3)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注意:中庭的防火卷帘宽度可根据实际设置,不受30/10,三分之一/20m的影响。

2. 装修和使用功能(1)中庭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及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

(2)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千万不要被上图误导)二、消防设施方面的要求1.自动灭火系统(1)中庭的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参数设置。最大净空高度:8<h≤12,喷头喷水强度为12L/(min·㎡)。最大净空高度:

1、2<h≤18 ,喷头喷水强度为 15L/(min·㎡)。

(2)中庭采用闭式系统时的喷头选型净空高度:8<h≤12,采用流量系数K≥115,标准覆盖面积快速响应喷头或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净空高度:

1、2<h≤18,采用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3)当中庭部位超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高度要求,可采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或雨淋系统等消防设施。

(4)高层建筑中的中庭环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庭环廊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当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时,系统应为湿式系统。

2.排烟设施(1)中庭与中庭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设计①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②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可不设,但商店建筑的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③当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未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应设置排烟实施。

④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取分隔措施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设施。

⑤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应设置固定窗,中庭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楼地面面积的5%。

(3)中庭排烟量计算:①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排烟系统时:中庭采用机械排烟系统的,中庭排烟量应按周围场所防烟分区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数值计算,且不应小于107000m3/h;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应按上述排烟量和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不大于0.5m/s计算有效开窗面积。

②当中庭周围场所不需设置排烟系统,仅在回廊设置排烟系统时:回廊的排烟量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6.3条第3款的规定,中庭的排烟量不应小于40000m3/h;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应按上述排烟量和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不大于0.4m/s计算有效开窗面积。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条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包括自动喷水,水幕,雨淋,水喷雾)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2)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宜分区供水或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压的区段宜设减压孔板或节流管(3)应设有泄水阀(或泄水口),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4)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压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

1.闭式系统 --- 露天场所不宜采用.(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表6.1.1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1) 湿式系统: 

          选型条件:环境温度在4℃~70℃ 5.0.6条件的仓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时.宜采用早起抑制快速响应喷头.

     (2) 干式系统:

          选型条件:环境温度小于4℃或大于70℃

     (3) 预作用系统: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采用: ①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②严禁系统误喷③替代干式系统.

    (4)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选型条件: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

2.雨淋系统 - 开式系统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采用:①火灾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②室内净空高度超过6.1.1(13.5m),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③严重危险级II级.

3.水幕系统---------设计参数符合表5.0.10

     (1)防火分隔水幕: 不宜用于尺寸超过15m(宽)*8m(高)的开口(舞台口除外).

     (2)防护冷却水幕: 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 

4.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存在较多易燃液体的场所.(采用洒水喷头)

    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①采用泡沫灭火剂强化闭式系统性能②雨淋系统前期喷水控火,后期喷泡沫强化灭火效能(喷水强度,喷泡沫强度均不低于表5.0.1,表5.0.5-1~6)③雨淋系统前期喷泡沫灭火,后期喷水冷却防止复燃.(泡沫灭火剂的选型,储存及相关设备配置,应符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②和③持续喷泡沫的时间大于等于10min]

[注]:

(1) 建筑物中保护局部场所的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可串联接入同一建筑物内湿式系统,并应与其配水干管连接.( 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2)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启动介质的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报警阀的技术性能确定

(3)利用有压气体检测管道是否严密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不宜小于0.03MPa,且不宜大于0.05MPa.

1.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系统设计参数不应低于表.

(1)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执行5.0.1外,还符合:①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按4L/s流量计算.小于等于4min.②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在流量大于等于4L/s时符合水和泡沫灭火剂的混合比规定.③持续喷泡沫的时间大于等于10min.

2.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

3.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的仓库:(宜设消防排水设施)

(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仓库采用早起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宜采用湿式系统)

(1)堆垛储物仓库,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

    采用木质货架及采用封闭层板货架的仓库,按此表设计. 

(2)货架储物仓库,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

    货架储物仓库,应采用钢制货架,并应采用通透层板,层板中通透部分的面积大于等于层板总面积的50%.

     喷头见下面喷头布置.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大于等于0.1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3)当I级,II级仓库中混杂储存II级仓库的货品时,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

(4)货架储物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表1-6和5.0.6的规定时,应设货架内置喷头.(内置喷头:宜在自地面起每4m高度处设置一层货架内置喷头.当喷头流量系数K=80时,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20MPa当K=115时,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0MPa.喷头间距小于等于3m且大于2m.计算喷头数量大于表5.0.7规定)货架内置喷头上方的层间隔板应为实层板.

4.水幕系统----设计参数符合表5.0.10

1.闭式系统 --- 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表6.1.1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

(1) 湿式系统:(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多喷头数是800只)

①直立型喷头: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

②下垂型喷头or吊顶型喷头:吊顶下布置的喷头.

③边墙型喷头: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

④洒水喷头: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⑤带保护罩的喷头or吊顶型喷头:易受碰撞的部位.

(2) 干式系统: 直立型碰头or干式下垂型喷头.(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多喷头数是500只)

(3) 预作用系统: 直立型碰头or干式下垂型喷头.(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多喷头数是800只)

2.雨淋系统: 防护区内应采用相同的喷头.

    (报警阀组)雨淋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水流报警装置宜采用压力开关.

3.水幕系统: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or感温雨淋阀.

(1)防火分隔水幕: 开式洒水喷头or水幕喷头.

                            水流报警装置宜采用压力开关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

(2)防护冷却水幕: 水幕喷头.

     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4.下列场所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①公共娱乐场所,中庭环廊.

②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治疗区域,老年,少儿,残疾人的集体活动场所.

③超出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层的楼层. 

④地下商业及仓储用房.

[注]

(1)同一隔间内应采用相同热敏性能的喷头.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每种型号均不得少于10支.

1.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

2.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or感温雨淋阀.

3.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4.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 ①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②当配水支管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5.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6.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组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安装报警阀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7.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强条)

8.水力警铃.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05MPa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附近与报警阀连接管径为20mm,总长小于等于20m.

水流指示器

1.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2.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3.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压力开关

1.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报警装置宜采用压力开关.

2.当采用压力开关控制稳压泵,并应能调节启停压力.

末端试水装置

1.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2.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喷头.

3.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1.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不大于表规定,且不小于2.4m               

1.1.1 强条.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①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②当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7.2.1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小于等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③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④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距离.

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的溅水盘以下0.45m,其他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溅水盘0.9m范围内.如有屋架等间断障碍物或管道时.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不到顶隔墙的水平距离(a)≤喷头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顶面垂直距离(f)的2倍.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靠墙障碍物的距离:

2.早起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

3.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喷头.

4.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5.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同的走道或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6.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某建筑内中庭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庭最大净空高是10m,则喷头的喷水强度应采用(  )。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m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6m.

8.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

   边墙型喷头的两侧1m及正前方2m范围内,顶板或吊顶下不应有阻挡喷水的障碍物.

9.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100mm且≤150mm,

                                 与背墙距离≥50mm并≤100mm

   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150mm且≤300mm.

10.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6m.

     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

     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

     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11.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

8.0.1 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并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

8.0.2 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内壁不防腐的钢管时,应在该段管道的末端设过滤器。

8.0.3 系统管道的连接,应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或丝扣、法兰连接。报警阀前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焊接连接。

8.0.4 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m;主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

8.0.5 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0Mpa。

8.0.6 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安装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

8.0.7 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表8.0.7的规定。

8.0.8 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25mm。

8.0.9 干式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预作用系统与雨淋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min。

8.0.10 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0mm。

8.0.11 水平安装的管道宜有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2‰,准工作状态不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4‰。

1.系统的设计流量.

①喷头的流量:(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应计算确定)

②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

    水力计算选定的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宜为矩形,其长边应平行于配水支管,其长度不宜小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1.2倍。

9.1.4 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应保证任意作用面积内的平均喷水强度不低于本规范表5.0.1和表5.0.5的规定值。

         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任意4只喷头围合范围内的平均喷水强度,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0.1规定值的85%;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0.1和表5.0.5的规定值。

9.1.5 设置货架内喷头的仓库,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计算设计流量,并应按其设计流量之和确定系统的设计流量。

9.1.6 建筑内设有不同类型的系统或有不同危险等级的场所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其设计流量的最大值确定。

9.1.7 当建筑物内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慕系统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慕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并取二者之和中的最大值确定。

9.1.8 雨淋系统和水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雨淋阀控制的喷头的流量之和确定。多个雨淋阀并联的雨淋系统,其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雨淋阀的流量之和的最大值确定。

9.1.9 当原有系统延伸管道、扩展保护范围时,应对增设喷头后的系统重新进行水力计算。

2.管道水力计算. 

9.2.1 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经济流速,必要时可超过5m/s,但不应大于10m/s

9.2.2 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9.2.3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当量长度表见本规范附录C。

9.2.4 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H=∑h + P 0 + Z

H——水泵扬程或系统人口的供水压力(MPa);

∑ h——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头损失的累计值( MPa),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取值O.O2MPa,雨淋阀取值O.07MPa注:蝶阀型报警问及马鞍型水流指示器的取值由生产厂提供。

P 0 ——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Z ——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或系统入口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当系统入口管或消防水池最低水位高于最不利点处喷头时,Z应取负值(MPa)。

3.减压措施:

9.3.1 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应设在直径不小于5Omm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5倍;

② 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O%,且不应小于20mm;

③ 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9.3.2 节流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直径宜按上游管段直径的1/2确定;

② 长度不宜小于1m;

③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不应大于2Om/s。

9.3.3 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9.3.4 节流管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9.3.5 减压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应设在报警阀组入口前;

② 入口前应设过滤器;

③ 当连接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④ 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

10.1 一般规定

10.1.1 系统用水应无污染、无腐蚀、无悬浮物。可由市政或企业的生产、消防给水管道供给,也可由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并应确保持续喷水时间内的用水量。

10.1.2 与生活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其储水的水质,应符合饮用水标准。

10.1.3 严寒与寒冷地区,对系统中遭受冰冻影响的部分,应采取防冻措施。

10.1.4 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设有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报警阀组前宜设环状供水管道。

10.2 水 泵

10.2.1 系统应设独立的供水泵,并应按一运一备或二运一备比例设置备用泵。

10.2.2 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宜采用柴油机泵作备用泵。

10.2.3 系统的供水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采用天然水源时,水泵的吸水口应采取防止杂物堵塞的措施。

10.2.4 每组供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根。报警阀入口前设置环状管道的系统,每组供水泵的出水管不应少于2根。供水泵的吸水管应设控制阀;出水管应设控制阀、止回阀、压力表和直径不小于65mm的试水阀。必要时,应采取控制供水泵出口压力的措施。

10.3 消防水箱

10.3.1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

10.3 .2 建筑高度不超过24m、并按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场所设置湿式系统、干式系统或预作用系统时,如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应采用5L/s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供给10min初期用水量。

10.3.3 消防水箱的出水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应设止回阀,并应与报警阀入口前管道连接;

②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的系统,管径不应小于80mm,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不应小于100mm。

10.4水泵接合器

10.4.1 系统应设水泵接合器,其数量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L/S计算。

10.4.2 当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的流量和压力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11 操作与控制

11.0.1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由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供水泵。

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及自动控制的水慕系统,应在火灾报警系统报警后,立即自动向配水管道供水。

11.0.2 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应同时具备下列三种启动供水泵和开启雨淋阀的控制方式;

① 自动控制;

② 消防控制室(盘)手动远控;

③ 水泵房现场应急操作。

11.0.3 雨淋阀的自动控制方式,可采用电动、液(水)动或气动。

当雨淋阀采用先液(水)传动管自动控制时,闭式喷头与雨淋阀之间的高程差,应根据雨淋阀的性能确定。

11.0.4 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应在启动供水泵的同时开启。

11.0.5 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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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型公共建筑、厂房、储存仓库等随着我国建设的不断涌现,这些建筑物无论在体型大小、空间高度使用功能、装修标准等方面均较过去50-70年代修建的同类型建筑更具化、大型化、非标准化。

高大空间的民用建筑如:大型剧场、会展中心、大会堂、博物馆等;生产性建筑如:各种生产类别的工业厂房、飞机维修库、储存仓库、飞机发动机车间等这些建筑不仅体型大,高度高,除普通生产厂房和储存仓库外大都有较高的装修标准,同时也是使用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火灾隐患大的大型空间建筑。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4、3、2条规定:“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0m的大空间建筑,在其顶板或吊顶下可不设喷头“本条主要参照日本消防法规关于大型剧场观众厅的喷头布置而提出来的,主要考虑到喷头安装高度太高热敏元件将达不到预期效果。

作者计为此条规定适用于某些建筑的中庭或是共享空间等,而不适用于各种高、大空间建筑。

无凝在高大型建筑内采用普遍型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无法达到控火、灭火的目的,更不能套用《自喷》规范第4、3、2条的规定不设喷头,不加保护。应该根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建筑物体型高度等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考虑建筑防火设计方案和消防技术措施。

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设计是一门综合性,是由多专业(建筑、结构、空调、电气、给排水专业)共同采取防范措施的综合体现,而直接参与扑灭火灾的当属各种自动消防灭火系统。

鉴于我国国情和经济体制的关系我国对于上述高大空间建筑无论在消防设计技术、产品开发和研制、火灾报警和联动控制、规范管理等各方面与国外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

以水为灭火剂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各种类型建筑中(除不能用水扑救的建筑或部位外)都是有效也是最经济的。高大空间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的中关键是喷头构造和性能的技术研究。因为喷头起着探测火灾、喷水灭火的作用,灭火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喷头的选择和布置的合理性,因此,目前许多国家均在大力研制和开发各种性能喷头,如:快速响应大水力喷头;大水滴喷头;自动启、闭喷头;大覆盖面侧墙型喷头等等,有了具有各种特性的喷头问世才能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范围更广,灭火更安全、可靠。例如:目前被美国消防协会NF-PA-231认可的ESFR喷头的应用对于大型高架仓库以及空间高度不超过12.0m的大型建筑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功能更完善,灭火更安全、可靠。

例举以下数例,意在说明高度超过8.0m的大型空间如何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以保护的设计技术措施;另一方面意在呼吁有关科研、设计、生产部门更多地投入研制、开发我国自己的特种性能喷头,以完善和提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功能。

实例之一:

某工程单层厂房占地面积30000多平方米,属丙类生产类别,按《建规》规定该厂房除了应设置消火栓灭火系统外,还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房平均高度8.30m,厂房内有四处采光天窗,(两处面积720m2,两处面积540m2)由于采用竖式天窗,故采光天窗处屋面比其他地方高于3.0m该处喷头若吊在屋面板下,则喷头距地面高度>8.0m,喷头热敏元件的动作会受到;若选用其他大水力喷头或是快速响应大水滴喷头的话,一方面国内此类产品缺少,另一方面一个车间内不宜搞二个不同压力的喷淋系统,(非采光天窗处仍为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经多次研究比较决定采用加集热板的辅助技术措施方案予以解决。

集热板系在高架仓库内分层布置喷头时当分层板上有孔洞、缝隙时应在该处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目的是当发生火灾时为使喷头感温元件能在其上方局部面积内迅速聚热而受到感应及时开放喷水、集热板仅仅是一种辅助技术措施,最后确定方案如下:

厂房内按中危险级设防,满铺喷头,喷头安装高度一律距地7.6-8.1m,距屋面板内底距离≤300mm(非采光天窗处);在采光天窗处下方喷头则距采光天窗处屋面板内底为≤3.3m,喷头的热敏元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为此,该处喷头(共约200多个)每个喷头上方均加设集热板。

集热板为铝合金金属板或白铁皮板,每块尺寸300×400mm(规范规定集热板面积不应小于1200mm2,最小一边不应小于200mm翻边20mm)(见下面示意图),板中钻一小孔,孔径略大于?25mm镀锌钢管外径,将板套在?25mm喷头连接支管上,然后采用点焊,将板固定在喷头连接地支管上,喷头距板内底距离为75-150mm此时喷头朝下安装,而其它部位不加集热板的喷头均朝上安装。

实例之二:

某货运中心原设计层高8.1m,屋顶为金属承重结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设计喷头安装标高为距地7.7m,后因需要业主自行决定将钢屋架连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一起往上抬高2.3m,这样喷头安装高度变成距地10.0m,消防部门不予验收,后经多方研究采用加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案,即原已安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及喷头位置和高度不变,另在下方相同平面,不同高度再增设一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及喷头位置和高度不变,另在下方相同平面,不同高度再增设一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喷头设在距地7.6m高度(吊在屋架下弦下面)。上面一层喷淋系统作为保护钢屋架使用,喷头朝上安装,这样钢屋架可不再涂刷防火涂料等其他防火措施:下面新增的系统作为保护地面上物资使用,但由于喷头距上方屋面板距离达2.8m超过了规范规定的不大于150mm距离要求。因此,在下面一层每个喷头上方均加设一个集热板,集热板做法同上。

实例之三:

某飞机维修中心,总建筑面积13,868m2,长152m,宽91.5m,屋顶为金属承重构件,坡屋面顶最高高度为35.0m,最低31.5m平均屋面高度33.25m,属I类机库,可同时停放或维修二架波音747飞机,由于屋面平均高度达33.25m,面积达13868m2,其保护对象又是价值连城的飞机,普通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无能为力的,按《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的GB50284-98》(以下简称机规)有关规定,针对I类机库这样高大空间建筑钢屋架要保护,地面停放或维修的飞机要保护,以及机库建筑、工作人员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安全均应得到有效的保护。

一般飞机进库时其油箱内载有燃油,在维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燃油火灾,其火灾危险性大,蔓延速度快,火灾损失大,属严重危险级,按《机规》要求设置了以下自动消防系统:

1、泡沫一水雨淋灭火系统,该系统的任务是冷却屋顶承重金属构件保护钢屋架和扑灭机库地面油火,同时保护工作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安全。

对飞机库的灭火设计要求应是快速反应、快速灭火,美国消防协会NFPA-409飞机库防火标准要求30秒内控制火灾,60秒内扑灭火灾,要在短时间内达到控火灭火的,唯有采用自动化程度高,灭火效果好的泡沫一水雨淋系统。采用泡沫一水雨淋系统冷却屋顶承重金属构件可不再喷涂防火隔热涂料,系一举双得的技术措施。

由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占地面积大,I类机库一个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为50000-30000m2,如此大面积的机库内泡沫一水雨淋灭火系统若不采取分区限量供水,其消防系统的流量非常可观。按《机规》规定,I类机库的泡沫一水雨淋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6.5L/分/m2,(当采用水成膜泡沫液时)灭火持续时间45分钟,(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10分钟,随后35分钟喷清水),按上述规定系统计算流量相当可观,因此宜在平面上进行适当分区。

按《机规》要求,一个分区的最大保护地面面积不应大于1400m2,每个分区应由一套雨淋阀组控制。同时还规定泡沫一水雨淋系统的用水量必须满足以火源点为中心30m半径水平范围内所有分区系统的雨淋阀组同时启动的最大用水量。

因此在机库平面内顺长度方向每10m左右划成一个区共计15个区,每区面积927.2m2<1400m2,两个机坞头各分一个区,总共17个区由十七组雨淋阀组控制,按最不利着火点为中心30.0m水平半径范围内所有泡沫雨淋喷头同时洒水的要求,其雨淋系统的最大计算消防用水量为588L/S。

2、由于机翼面积大于280m2,按规定还应设置翼下泡沫枪和泡沫枪灭火系统,翼下泡沫枪灭火系统是泡沫一水雨淋系统的辅助灭火设施,其功能是将泡沫直接喷射到机翼和中央机翼下部的地面,控制和扑灭泄漏燃油发生的流散水,同时对机身下部有冷却作用。当采用水成膜泡沫液时,泡沫混合液的设计供给强度不小于4.1L/min/m2,连续供给时间不小于10.0分钟。泡沫灭火系统可以与翼下泡沫枪灭火系统合并设置,也可与普通消火栓灭火系统合并设置(此时应自备泡沫液)。泡沫采用室内消火栓接口,公称直径D65mm,消防水带长度不宜小于40.0m,对于任一着火点必须有二支泡沫枪同时到达。当采用水成膜泡沫液时,一支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小于4.0L/S,连续供给时间不小于20.0分钟,善于机库各种灭火系统设计有关技术不再一一介绍。

上述实例仅为了说明在种种不同高大空间生产性建筑内当建筑高度超过8.0m时,如何完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有关技术措施。对于储存仓库特别是高架仓库等严重危险性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不能用水保护的储存仓库不在此列),更是当前设计中的焦点。以储存丙类物品为例,其储存对象为闪点≥60℃的液体和可燃固体,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火灾迅速,蔓延速度快,造成的火灾损失也大。

高架仓库由于层高高,《自喷》规范第4、2、3条要求:(i)设置在屋面板下的喷头间距不应大于2.0m;(ii)货架内应分层布置喷头......;(iii)分层板上如有孔洞、缝隙,应在该处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高架仓库分层设置喷头,无论从技术、、安装、维护管理诸方面都比普通库房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资大,要求严,维护管理工作量大。能否简化系统设计,减少投资,又能确保灭火安全,是许多国家正在进行的一个课题。其核心是针对高危险火灾且堆积很多货物的大面积高空间的储存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什么样喷头的问题。

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技术投入几乎是空白,而英、美等国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

目前有美国可靠公司(Reloable)的早期灭火快速反应(ESFR)喷头;英国喷宝的LD型大水滴洒水头和ESFR-1型早期压制快速动作洒水头等专为对付高危险度的火灾。

ESFR喷头有一个快速反应热敏元件,此元件使该种喷头比传统普通喷头反应快得多(当库房高度超过8.0时,热敏元件的快速反应尤其重要)这对保证喷头能及时开放喷水灭火致关重要,同时该喷头在高压下(喷头处工作压力不小于0.35MPa)喷出大量的水(?19mm喷咀,在最小压力0.345MPa作用下,ESFR喷头出流量为6.3L/S),有足够的水流量抑制火灾。

ESFR喷头的另一特点是喷头在扑灭货架上部火的同时,喷头中心有一股强大的水柱,可以穿过货架扑灭在喷头下方货架底部的火灾,因此,安装了ESFR喷头,就可以取消分层布置的喷头,喷头直接安装在屋面板下,喷头间距可达3.05m。这就大大简化了系统设计,同时也提高了该系统在控火、灭火的可靠性,因为ESFR喷头是以喷出水流的动量(高压和大水滴)直接作用于火灾物体的表面。

ESFR喷头的研制和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高大空间建筑尤其是高架仓库提供更完善、更可靠的保护。

ESFR喷头目前在(厦门-柯达工程,美国戴尔计算机(厦门)新工厂等工程中应用。据有关资料提供,美国对安装ESFR喷头的自动喷火灭火系统的应用条件作了限制,对于高架仓库而言:仓库高度不大于12.20m(40英尺)货架高度低于10.7m(35英尺),同时对ESFR喷头的安装作了极严格规定,目的是保证系统更好地发挥作用。

某建筑内中庭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庭最大净空高是10m,则喷头的喷水强度应采用(  )。

ESFR喷头灭火系统与我国储存仓库等严重危险等级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比较如下:

设计参数 喷水强度(L/min.m²) 作用面积(m²) 喷头工作压力(MPa) 喷头最大间距(m) 每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m²) 喷头性能K

系统类别 ESFR喷头系统 40.86 111.6 0.35 3.05 9.30 204.8

严重危险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5.0 300 0.10 2.30 5.4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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