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的全部投资费用,即一项工程通过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工程费用总和。工程造价审计就是对建设工程全部费用造价总和的审计。它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技术指标对固定资产的费用进行审核监督,保证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准确以及编制方法的合法性。一个工程项目从最初设想到最后完成,在财务上要经过工程计划、预算、投资使用到最后结算的环节,而在生产建设的实际情况中受到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制约而使这个过程存在多变性,这给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增加了强度和难度。造价审计通常是通过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来完成的,由于它的业务特点,因而审计的风险很大。工程造价审计风险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投资运营的各个过程,影响着整个工程建设的运作过程。
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一)工程造价管理结构混乱
由于审计单位缺乏内部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或者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所带来的一种审计风险。工程造价管理受到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呈现出多部门及多层次性质。审计之前,可能存在部分的审计人员不能充分把调查和查证等这些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好,审计资料没有进行及时整理和收集及归档,或者没有执行三级审核的制度,或没做好审计的记录等情况,这些都可能诱导工程造价的审计风险发生。由于管理的体制不够健全,不能规范管理工程项目,实际操作中,执行力度显得非常不够,很多情况是应付外部的检查,这都是给工程的造价审计带来较大风险的因素。
(二)审计人员的素质较低
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单一,很难适应发展工程项目集成审计要求。项目审计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经济效益为直接目的的审计,在技术上,经济上寻求如何提高经济效益,属于更高层次的审计。审计人员,除要求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还需要审计人员素质综合、知识结构多元化,从而有效地开展各类效益审计。一般情况下,审计人员知识面要广、经验要丰富,这样有利于降低审计的风险。而有的审计人员由于欠缺职业道德、责任心不强,对审计过程中很容易发现的问题可能知情不报或者是视而不见,这也会给工程造价的审计带来风险。
(三)工程造价审计的方法不合理
如果实际方法不合理,需要对工程造价计价的规范进行不断修改,很容易发生施工方和建设方的利益冲突。目前在我国,工程造价的审计依赖于送审的资料,经常是事后的审计。如果业主资料不够完整,或者不真实、合法,不能及时的对工程造价设计进行变更的报审和签证,也会导致审计的结果和实际造价出现较大的偏差,从而影响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质量。因为,一般情况下,施工方是想得到较高的利益,建设方又是为了尽量的把建设成本降低,所以,双方在合同和相关的签证上出现不一致的理解,就会导致审计方对出现的问题作出一些错误认识和计算。
(四)造价审计不可避免的失误
目前,由于我国工程造价审计比较滞后,也难免会产生风险。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审计单位大都是在工程基本完工或竣工验收后才接到审计任务,而工程造价审计与一般财务审计不同,实践性更强。一些审计证据必须从施工现场才能获得,一旦工程竣工,有些项目已经被隐蔽,其真实面目无法看清,只能从资料上体现,而资料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又无从考察。所以,风险也就不可避免。
工程造价审计的对策及风险规避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审计法规和建筑造价法规,加大对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把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及法制化进程不断的推向深入,调动起审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审计过错的追究制和执法责任制要不断进行完善。同时建立审计质量检查制,完善工程合同的审签制度,还要在主复审制、送审资料承诺、全面汇报情况制、审定集体制及考核制等进行完善,以便建立起一整套的制度体系。在建立健全审计法规的时候要特别明确工程造价审计在合同法中的法律地位,降低和防范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利于审计部门对建设企业的审计监督,降低审计风险。
(二)提高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素质
要减少审计过程中的问题,主要还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建立审计人员继续教育机制,树立“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的思想,根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要求,有计划、系统的不断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工程造价审计与监督队伍需要补充的人员,除配备必要的财会审计专业人员外,更要注重选配一些懂工程专业技术的人员,充实工程造价审计队伍。职业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可以加强审计人员的理论学习培训,树立典型,另一方面还可以加大惩罚职业道德败坏,鼓励先进,通过这些手段来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三)改进工程造价审计的工作方法
改进工程造价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效率,用更科学、更有效的工作方式来开展工作。采用先进科学的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手段,同时采取合理的审计方法,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改进完善,适应出现的新情况。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近年来审计工作中显现出来的问题及积累的经验教训,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计在审计方法上,应当避免以前的事后控制方式,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做到及早发现并解决问题,真正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职能。采用工程全面审计手段,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全面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对降低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审计风险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工程造价审计是实施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方法,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复杂、综合的过程。认识到工程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风险并尽力规避这些风险是做好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重要前提,审计工作人员要提升自我素质,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方案都需要根据自身工作的实情进行针对性写,当时可以参考一些主流题纲作为辅助,如下要点:
1.审计存在延迟性,制度建设上怎样减少损失。
2.审计需要与多部门进行接洽,怎样畅顺沟通渠道?
3.审计需要综合各类专业知识,怎样监管各部门的工作符合公司的制定的目标。
1.造价审计资料的风险。工程造价有关资料是否真实、 完整、 合法, 是否有重复、 遗缺现象是审计结果是否真实、 可靠的重要基础, 如果这些资料提供的信息不准确, 势必使计算结果失真, 审计方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工程造价审计中, 若审计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 对技术业务不熟, 该算的不算,不该算的又重复计算, 则导致审计工作处处被动, 被对方牵着鼻子走。3.建设与施工双方利益冲突的风险。出于维护各自利益的原因, 建设单位要求较低的建设成本, 施工单位则要求较高的施工利润, 对情况介绍带有片面性,对合同及有关签证理解不一, 导致审计方对问题作出错误判断, 错误计算, 若有一方不服, 审计方必然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建设与施工双方利益一致的风险。
利益一致, 有两个方面, 一是建设方通过施工单位搞假项目, 假结算, 套取国家建设资金, 搞“小钱柜”, 施工方则收取所谓“管理费” ; 二是双方有关人员相互串通, 徇私舞弊, 采取多签证、乱签证、隐瞒施工情况等手段, 利用审计方的信誉与权威, 为其作保护伞, 使其非法行为合法化。一旦事情败露, 审计方则受牵连, 成了挡箭牌, 替罪羊。
5.内部协调的风险。
内部协调包括审计口径是否一致, 审计程序是否统一, 审计方法是否适当, 审计制度是否健全等几个方面。如果 A 工程采用一个标准,B 工程又采用一个标准, 必然导致建设双方非议; 若经办人员一时工作疏忽, 或受上级干扰、收受贿赂等原因, 导致某一工程计价错误, 其结果都会影响整个单位的声誉。
6.外部协调的风险。
外部协调包括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之间关系的协调以及有关业务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目前的造价咨询单位大都挂靠在某个主管部门, 各自都有自己的权力范围, 互不卖账, 而有些建设单位瞧准这一点, 多头委托造价审计, 甚至以造价最低为认可条件, 而承接审计任务的一方由于得到的资料不一, 业务水平不一等原因, 往往造成审计结果不一,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 相互排挤, 导致整个造价审计行业形象和威信受损。
一.工程结算审计中的常见问题
(一)施工单位报审结算存在的问题。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施工企业利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结算的知识了解较少、不能对建设工程结算进行有效地监督的弱点,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编制假预算和假结算、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高估工程造价。
1.工程承包合同不规范,工程结算计价难以确定。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现,建设、施工双方工程承包合同不规范。合同中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目的是为了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埋下伏笔,使得原本十分严肃的合同失去约束作用,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同时,这也给工程结算审核带来难度和风险。
2.建设单位的不正常举动,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审计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建设单位节省建设费用,降低基建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但基建结算审计并不受所有建设单位的欢迎,因为有些建设单位的基建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施工单位逐渐产生经济瓜葛,因而这些人思想上有顾虑,认为基建审计核减额越大,说明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越多,甚至出现施工单位都予以认可的核减,而建设单位反不认可的咄咄怪事。
此外,建设单位打着“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的旗号,肢解工程项目,将一个本应完整的单项工程肢解成若干子项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除了要支付总承包单位服务费、增加工程成本外,有的还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货商,甚至干脆代替施工单位采购建筑材料等。所有这些建设单位的不正常举动,都增加了工程造价审计的难度。
3.监理单位没有尽职尽责,造成工程结算审计难以深入。
限于目前审计机关的技术力量和装备水平,实施工程结算审计难以做到全程跟踪审计,更无法采取技术扫描和钻芯取样等先进检测手段,因而审计所依赖的工程实施过程抽样检测资料只能以监理部门提供的监理日志为主要参考依据。但实际工程结算审计中发现,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日志并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或填写不规范,或当时编造虚假记录,或事后补做虚假记录,或找不具监理资质的人员编造日志,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工程监理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监理验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例如,我们在装饰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居室装修普遍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通体砖颜色深浅不一造成地面花、地缝大、地坪不平等现象。究其原因,除了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没有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忽视对装饰工程的质量管理外,监理单位没有尽职尽责是主要原因。这既给工程质量造成很大隐患,又使工程结算审计难以深入进行。
4.材料成本难以确定。
现阶段建筑材料市场不规范,价格混乱。常常出现相同质量的材料,仅仅因为其产地或渠道不同,其市场价格差异却十分悬殊。这使得我们在审计过程往往无法核实材料的实际价格,工程成本也就难以测定。即使是审核其原始购货发票,也由于外部建筑材料市场的混乱而难辨其真伪,况且回扣与折扣普遍存在且幅度各有不同,更增加了审计的难度。
二.问题的成因简析
(一)建设单位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认识不深,不能完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活动并规范合同行为,甚至出现受个人利益驱动,致使建设单位的招投标工作暗箱操作,利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其工程技术人员或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其配套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等工程计价的相关知识学习、理解不够,或与传统计价概念相混淆,不能完全按照国家规范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二)很多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编制人员,在编制工程项目决算时为了省时间图省事,往往不对竣工工程进行实地现场勘察,甚至在对工程图纸及相关变更材料均不熟悉的情况下就草率编制,导致已变更取消的工程项目在工程结算中仍然出现等高估冒算的情况。有的则有意增大工程造价,以提升其劳务费的“含金量”,进而造成工程造价增大。
(三)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技术资料的未能完整归档或有意不建档,造成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无法建立完整的工程资料档案并按要求报送工程结算所需资料,从而使审计工作周期拉长、风险加大。
(四)建设单位缺乏工程技术专管人员和工程技术专业知识,或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中不规范的变更签证增多,从而使得工程造价随意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