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筑知识 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试验环境温度低于()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试验环境温度低于()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发布时间:2023-02-20 03:47:38

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试验环境温度低于()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A 、1℃

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试验环境温度低于()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B 、5℃

C 、10℃

D 、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实验条件。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实验环境温度不低于5℃,当低于5℃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故本题的答案为选项B。

消防水压试验有何规定

按照规定的是水压试验是1.5倍的工作压力切不小于1.4mpa,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

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

30min

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严密性试验是降压到工作压力24h不渗不漏为合格

消防管道压力测试步骤

1.测试点设在系统管网最低点,对管网注水,将管网内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无泄漏、变形且压力降≤0.05MPa;

2.系统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1.5*设计工作压力且≥1.4MPa;

3.系统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设计工作压力

0.4

MPa。

水压严密性试验

4.环境温度不宜<5℃,当<5℃,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5.试验压力=设计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6.气压严密性试验

介质宜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0.28

MPa,且稳压24h,压力降≤0.01

MPa。

扩展资料:

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试验环境温度低于()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水压试验条件

自动喷水系统水压强度和水压严密性试验除对系统管网进行实验外,也可将回填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等一并纳入试验范围,所有管网全数测试;

环境温度≥5℃,当<5℃,采取防冻措施,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系统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1.5*设计工作压力且≥1.4MPa;

系统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设计工作压力

0.4

MPa。

水压试验有哪些注意事项?

1)试验前,向系统充水时,应将系统的空气排尽。

2)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3)试验时,应测量试验温度,严禁材料试验温度接近脆性转变温度。

4)承受内压的地上钢管道及有色金属管道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埋地钢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得低于0.4MPa。

5)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压力试验时,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时,应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当管道试验压力大于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15倍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6)当管道的设计温度高于试验温度时,试验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Ps=1.5P〔б〕1/〔б〕2

式中 Ps-试验压力(表压),MPa

P-设计压力(表压),MPa

〔б〕1-试验温度下,管材的许用应力,MPa

〔б〕2-设计温度下,管材的许用应力,MPa

当〔б〕1/〔б〕2大于6.5时,取6.5。

当Ps在试验温度下,产生超过屈服强度的应力时,应将试验压力Ps降至不超过屈服强度时的最大压力。

7)承受内压的埋地铸铁管道的试验压力,当设计压力小于等于0.5MPa时,应为设计压力的2倍,当设计压力大于0.5MPa时,应为设计压力加0.5MPa。

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试验环境温度低于()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8)对位差较大的管道,应将试验介质的静压记入试验压力中。液体管道的试验压力以最高点的压力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组成件的承受力。

9)对承受外压的管道,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内、外压力之差的1.5倍,且不得低于0.2MPa。

10)夹套管内管的试验压力应按内部或外部设计压力的高者确定。

11)当试验过程中发现泄露时,不得带压处理,应降压修复,待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温馨提示:
本文【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压试验环境温度低于()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由作者 消防工程师考试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