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电线电缆时,可明敷。
A 、A级
B 、B级
C 、B级
D 、B级
【正确答案:A】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电线电缆时,可明敷。
【导读】
1. 下列有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电线电缆选择和线路敷设安装的要求,不正确的是( )。
A.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电线电缆时,不能敷设在燃烧性能为同级别的电缆桥架或线槽中
B.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电线电缆时,可明敷
C.在潮湿环境中安装时,灯具供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均应选用耐腐蚀的橡胶电缆
D.系统的控制线路应采用多股铜芯导线
2. 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组成的系统称为( )。
A.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B.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C.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D.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3. 过滤器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关键部件之一,安装过滤器可以防止水中杂质损坏设备和堵塞喷头,由于喷头一般均自带过滤网,因此,首先要在供水水源和供水管网上设置过滤器进行初级过滤。下列关于过滤器的安装和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在储水箱出水口处应设置过滤器
B.出水口或控制阀后应设置过滤器
C.过滤器的网孔孔径不应大于喷头最小喷孔孔径的80%
D.在细水雾灭火系统中常用的过滤器是盘式过滤器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和报警的自动消防设施,下列有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组件的安装要求,不正确的是( )
A.控制器类设备应牢固,不应倾斜
B.控制器的主电源通过插头与消防电源连接
C.电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可以水平安装也可以倾斜安装
D.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安装应远离可燃气体场所
5. 关于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高度,下列选项中最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
A.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0.7m
B.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1.2m
C.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1.5m
D.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1.8m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电线电缆时,应穿金属管保护也可敷设在燃烧性能为同级别的电缆桥架或线槽中。
2.【答案】B。解析: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组成。
3.【答案】C。解析:参《细水雾规范》:3.5.9在储水箱进水口处应设置过滤器,出水口或控制阀前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的设置位置应便于维护、更换和清洗等。不应设在储水箱入口。故A、B错误。
3.5.10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过滤器的材质应为不锈钢、铜合金,或其他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不锈钢、铜合金的材料:(2)过滤器的网孔孔径不应大于喷头最小喷孔孔径的80%。故C正确。选项D,在细水雾灭火系统中常用的过滤器是Y型过滤器。故D错误。
4.【答案】B。解析:控制器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安全出口应急标志灯的存在,就是为了不让发生险情的时候,人们找不到安全出口而发生拥挤事件。以下是我为你整理推荐安全出口应急标志灯的选择及安装,希望你喜欢。
安全出口应急标志灯的选择
1.区分新国标与老国标
目前市场上的老国标已经逐渐被新国标所取代,很多老国标只适合用于老式建筑的消防系统维护,所以国家已经对于一些新建的项目强制要求使用具有新国标的消防应急标志灯。新国标的应急灯还增加了自检与故障报警功能,更满足最低亮度的明确要求。
2.质量
在面对质量问题时,应该先从外表检查,合格的消防应急标志灯都具备文字、符合与标志,并且清晰齐全,外表也没有腐蚀的现象,并且没有显着的划伤、裂痕等机械性损伤,这些外观都需要仔细查看清楚。其次是检测性能,正规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电池容量都要持续放电九十分钟以上。并且当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所合格的主电电压应在132到187伏范围内。
安全出口应急标志灯的安装
1.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安装
(1)在顶部安装时,尽量不要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
(2)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
(3)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
(4)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
(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均匀布置,最好安装在棚顶或距楼地面2m以上的侧面墙上
(2)在侧面墙上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其凸出墙面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在安装灯具的水平线以下不得安装在地面或1~2m之间侧面墙上
(3)吊装时,要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
3.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的安装
(1)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中的规定
(2)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 ~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0m。
4.应急电源盒与配套的安装
(1)应急电源盒与灯具间的连接线应采用焊接或压接方式
(2)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
(3)安装在吊顶内时,手动试验装置应安装在能够操作的位置,吊顶处应能打开,并在吊顶下表面设有明显的标识。
5.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安装
(1)安装场所应无腐蚀性气体、蒸汽、易燃物及尘土电池应安装于通风良好的场所,严禁安放在密封环境、有可燃气管道、仓库等场所
(2)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应能够满足更换电池的需求。
6.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安装
(1)在墙上安装时,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靠近门或侧墙安装时应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门的正常开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
(2)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要有明显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
(4)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线路要单独穿管。引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后,应将管口封堵。
7.疏散指示标志牌的安装
(1)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时,其指示的疏散方向应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安装间距不应大于1.5m
(2)固定应牢固,无破损
(3)安装在地面上时,只能采用镶嵌式工艺,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固。
8.电线电缆选择与线路敷设
(1)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支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在竖井内敷设、且与竖井内的燃烧性能为B1级以下电线电缆之间没有防火分隔时,应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的电线电缆有防火分隔时,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的电线电缆
(2)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电线电缆时,应穿金属管保护也可敷设在燃烧性能为同级别的电缆桥架或线槽中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电线电缆时,可明敷
(3)地面安装或潮湿场所安装时,灯具的供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均应选择耐腐蚀的橡胶电缆,接线处应有防腐蚀和防潮处理
(4)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金属隔板分隔
(5)系统的配电支线应采用铜芯导线,控制线路应采用多股铜芯导线。
安全出口应急标志灯的调试
一、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调试
1、采用目测的方法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安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与实际疏散方向相符。
2、在黑暗条件下,使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该照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操作试验按钮或其他试验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断开连续充电24h的消防应急灯具电源,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同时用秒表开始记时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指示灯应处于非点亮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使顺序闪亮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目测其光流导向应与设计的疏散方向相同。
6、使有语音指示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语音应与设计相符。
7、逐个切断各区域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装置,该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8、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输入联动控制信号,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与联动控制信号相对应的工作状态,并应发出联动反馈信号对于设计有手动控制功能的系统,操作手动控制机构,使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调试
1、分别操作集中电源使其处于主电工作和应急工作状态下,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主电显示和充电显示灯状态是否与生产企业的说明书相符。
2、操作手动应急转换控制机构,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情况。
3、断开主电电源,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均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三、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调试
1、操作控制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任何消防应急灯具从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应有相应的状态指示和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时间。
2、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的功能。
3、断开任一消防应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间连线,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故障部位,故障存在期间,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与此故障无关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小于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2h。
5、关闭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程序,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按设计的联动逻辑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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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组成和选择非常重要,作为系统组成的四种类型,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它们各有特点,适用的场所、引导疏散的效能各不相同,因此必须根据建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和人员疏散难度等因素来加以确定。
一、系统选择
系统的选择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专业性
消防应急灯具在产品性能、可靠性和防护等级等方面都优于普通的民用灯具,能够在火灾条件下更加可靠地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因此在工程使用中不能用民用灯具替代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产品的国家标准为GB 1794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4条第2款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目前,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是指定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指定的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
2.节能
绿色节能和环保是当今建筑设计的前提,因此在选择系统和选用消防应急灯具的时候应选择应用成熟、运行可靠、节能环保的产品。
3.安全性
疏散走道和楼梯间在火灾条件下,由于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可能发生动作,为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系统的供电电压应为安全电压。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建筑空间高度不大于8m的场所,应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安全电压的消防应急灯具;采用非安全电压时,外露接线盒和消防应急灯具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的要求。
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 规定了室内地面使用和室外地面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最低防护等级为IP54安装在室外地面的消防应急灯具最低防护等级为IP67;安装在地面的灯具应能耐受外界的机械冲击和研磨。
二、系统设计要求
火灾发生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所有消防应急照明和标志灯具立即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帮助人员安全、迅速、有序地逃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一)一般要求
1.应急转换时间
在火灾突发的情况下,如正常照明关断,人们极易引起恐慌。对于人员比较熟悉环境的一般场所,在几秒钟之内即产生逃生的本能反应,此时照明中断可能引起较大混乱;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特征和状态复杂,如商场、机场和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较长的地中断照明时间,必定会导致相互撞伤、踩伤等伤亡情况发生。因此,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其它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2.蓄电池组初装容量
100m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 min。
(二)供电设计
1.平面疏散区域供电
平面疏散区域供电由应急照明总配电柜的主电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非人员密集场所可在多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共用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每个防火分区采用单独的应急照明供电回路;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取自于本防火分区的备用照明配电箱;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应取自应急电源干线或备用照明配电箱的供电侧。
大于2000m2的防火分区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小于2000 m2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回路;应急照明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16层;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超过4000 m2,地铁隧道内不超过一个区段的1/2,道路交通隧道内不超过500m。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在同一平面层时,应急照明电源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二者不在同一平面层,且配电分支干线沿同一电缆管井敷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方式。商住楼的商业部分与居住部分应分开,并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2.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采用垂直配灯方式;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3.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
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4.消防工作区域及其疏散走道的供电
消防控制室、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及蓄电池类自备电源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及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BAS控制中心机房、电话机房、通信机房、大型计算机房、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等在发生火灾时有人值班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楼层配电间(室)及其它火灾时无人值班的场所可不设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
5.灯具配电回路
AC220V或DC216V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除高大空间场所,疏散区域内的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全电压。
6.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输出回路不超过8路;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5A;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16A。
(三)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
1.系统的应急转换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系统在正常照明中断后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分配电装置设计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控制装置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控制装置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 集中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能够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分散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其控制装置能够手动控制各蓄电池组及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
(四)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
1.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方式
接收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后,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2.应急照明控制器设计
系统内仅有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员值班的场所;系统内有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主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其他控制器可设置在配电间等场所内。每台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等设备总数不大于3200个。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由消防电源供电,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备用电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称为应急照明。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转换时间根据实际工程及有关规范规定确定。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难,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单方缺点可以互补。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