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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在工程项目()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发布时间:2023-02-20 05:47:59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在工程项目()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A 、开工前,由施工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在工程项目()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B 、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

C 、开工前,由建设单位

D 、竣工验收前,由施工单位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条: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在工程项目()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二)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谁负责办理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协办理要件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在工程项目()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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