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中的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m。
A、4
B、6
C、8
D、10
【正确答案:B】
人防工程中的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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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人民防空工程防火安全疏散设施
1.安全出口形式
1)疏散楼梯间
设有下列公共活动场所的人防工程,当底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①电影院、礼堂。
②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医院、旅馆。
③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礼堂、多功能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健身体育场所(溜冰馆、游泳馆、体育馆、保龄球馆、射击馆等)等。
2)人防工程中的避难走道的设置要求
①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只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时,其直通地面的出口可设置1个,但该防火分区至少应有l个不通向该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
②通向避难走道的各防火分区人数不等时,避难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
一个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之和。
③避难走道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④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6m2,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⑤避难走道应设置消火栓、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2.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1)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人防工程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可将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设置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设置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个数不得少于2个。
②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设置通向室外、直通室
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个数不得少于1个。
③在一个防火分区内,设置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Fl宽度之和,不宜小于相应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总宽度的70%。
2)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3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有仅用于采光或进风用的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防火分区通向竖井处设置有不低于乙级的常闭防火门时,可只设置一个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也可设置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3)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
空间面积通常在4.5--10平方米之间,空间内需安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消防前室通常分为三类,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两者的合用前室。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尚应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28条和第6.4.3条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局部修订。
扩展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