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站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h的防火墙和()级防火门分隔。
A 、1.50;甲
B 、2.00;乙
C 、3.00;甲
D 、2.50;乙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上设置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您可以参考《地铁设计防火规范》去进行详细的了解。下面给出一些示例:
1、 地铁的地下工程及出入口、通风亭的耐火等级为一级。2 地下车站管理用房宜集中一端布置。管理用房区应有一个安全出口通向地面,该区内站厅和站台层间的人行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3 地铁与地下及地上商场等地下建筑物相连接时,必须采取防火分隔设施。4 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其他部位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m^2`。地上车站不应大于2500 `m^2`。两个防火分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4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注:消防泵房、污水泵房、蓄水池、厕所和盥洗室的面积可不记入防火分区面积内。5 地下车站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及甲级防火窗。6 站厅与站台间的楼梯口处,宜设挡烟垂壁,挡烟垂壁下缘至楼梯踏步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3m。7 车站的站台、站厅、出入口楼梯、疏散通道、封闭楼梯间等乘客集散部位,及各设备、管理用房,其墙、地及顶面的装修材料,以及广告灯箱、座椅、电话亭和售、检票亭等所用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同时,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制品及塑料类制品。8 防火卷帘与建筑构件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并应达到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9 地下车站防火分区(有人区)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站台和站厅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并应直通车站外部空间。
(2)其他各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也不应少于两个,并应有一个安全出口直通外部空间。与相邻防火分区连通的防火门可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竖井爬梯出入口和垂直电梯不得作为安全出口。⑶与车站相联开发的地下商业等公共场所,通向地面的安全出口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10 站台公共区的任一点,距疏散楼梯口或通道口不得大于50m。在站台每端均应设置到达区间的楼梯。11 设于公共区的付费区与非付费区的栏栅应设疏散门。12 供人员疏散时使用的楼梯及自动扶梯,其疏散能力均按正常情况下的90%计算。13 出口楼梯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保证在远期高峰小时客流量时发生火灾的情况下,6min内将一列车乘客和站台上候车的乘客及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站台。14 安全出口、楼梯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人员疏散的出口楼梯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按本规范第8章车站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车站的设备及管理用房区域的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的最小净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铁车站设备、管理用房区安全出口及楼梯为1.0m; 单面布置房间的疏散通道为1.2m; 双面布置房间的疏散通道为1.5m。
(3) 附设于设备及管理用房的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超过35m,位于尽端封闭的通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得超过上述距离的1/2。15 地下出入通道长度不宜超过100m,如超过时应采取措施满足人员疏散的消防要求。16 两条单线区间隧道之间,当隧道连贯长度大于600m时,应设联络通道,并在通道两端设双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大立教育回答:
3.3.1 注2 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与厂房内其他部位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分隔,需要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3.3.7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5m3。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4.1 注3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建规》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3.6.10 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3.7.3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
3.8.3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5.2.2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5.3.2-1 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建规》第6.5.3条的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5.3.5-4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当采用防烟楼梯间的方式进行连通时,防烟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4.7 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5.5.9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2 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 m2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1个;
3 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建规》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建规》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5.2.23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2.24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 m2确定。
2 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 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 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6.1.5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6.2.7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2.8 冷库、低温环境生产场所采用泡沫塑料等可燃材料作墙体内的绝热层时,宜采用不燃绝热材料在每层楼板处做水平防火分隔。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极限。冷库阁楼层和墙体的可燃绝热层宜采用不燃性墙体分隔。
冷库、低温环境生产场所采用泡沫塑料作内绝热层时,绝热层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且绝热层的表面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
冷库的库房与加工车间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确需开设相互连通的开口时,应采取防火隔间等措施进行分隔,隔间两侧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4.10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6.4.13-2 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4.14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 m2,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4.2.2-3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不低于2.00h的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应小于4m;
5.2.6 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5.3.3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外,其他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但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坡道的出入口可不设置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
6.0.7 与住宅地下室相连通的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可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应在地下汽车库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之间设置连通走道,开向该走道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6.3.3 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4.3.11-6 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且消防水池及其支承框架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固。
5.5.12-3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其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且开向疏散走道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06
5.3.8 当汽机房侧墙外5m以内布置有变压器时,在变压器外轮廓投影范围外侧各3m内的汽机房外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通风孔;当汽机房侧墙外5~10m范围内布置有变压器时,在上述外墙上可设甲级防火门。变压器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0h。
11.1.4- 4 生产建(构)筑物侧墙外5m以内布置油浸变压器或可燃介质电容器等电气设备时,该墙在设备总高度加3m的水平线以下及设备外廓两侧各3m的范围内,不应设有门窗、洞口;建筑物外墙距设备外廓5~10m时,在上述范围内的外墙可设甲级防火门,设备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0h。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3.1.6-3 (地下商店)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可选择下列防火分隔方式: 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4.1.6 当人防工程地面建有建筑物,且与地下一、二层有中庭相通或地下一、二层有中庭相通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多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本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4.2.2 防火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需要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4.2.4 下列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储瓶室,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可燃物存放量平均值超过30kg/m2火灾荷载密度的房间等,墙上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
2 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墙上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
4.4.2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防火分区分隔处安全出口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当使用功能上确定需要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在其旁设置与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走道相通的甲级防火门;
5.2.5-4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6m2,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2008
4.1.2-1 飞机库应采用防火墙与办公楼、飞机部件喷漆间、飞机座椅维修间、航材库、配电室和动力站等生产辅助用房隔开,防火墙上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4.1.3 在飞机库内不宜设置办公室、资料室、休息室等用房,若确需设置少量这些用房时,宜靠外墙设置,并应有直通安全出口或疏散走道的措施,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顶板隔开,墙体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4.1.4 飞机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的局部开口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防火墙上的门应采用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4.1.7 附设在飞机库内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其疏散门应直接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观察窗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4.2.2当实际需要飞机库与喷漆机库贴邻建造时,应将其用防火墙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隔开,防火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门,
9.10.7 消防泵房宜采用自带油箱的内燃机,其燃油料储备量不宜小于内燃机4h的用量,并不大于8h的用量。当内燃机采用集中的油箱(罐)供油时,应设置储油间,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水泵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28.2.5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
【导读】
1. 下列关于剧场、电影院、礼堂平面布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采用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建筑且独立建造时,不应超过2层
B.可设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
C.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D.设置在三层时,一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²
2. 下列有关防火分区面积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一座仓库内储存两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当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物品的量较少时,仓库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物品确定
B.在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中,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常规汽车库要求减少25%
C.设置在地下的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最大不应大于500m²,全部设置自喷时可增至1000m²
D.商店营业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且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防火分区的面积可为10000m²
3. 某单层丙类厂房,建筑面积为8000m²,对其进行防火检查,下列检查结果中不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是( )。
A.厂房采用了三级耐火等级构件
B.厂房划分了三个防火分区
C.两个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为3h
D.防火墙上设置了排气道
4. 防火分隔设施主要包括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某商场内设置了防火卷帘,下列对防火卷帘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
A.商场的中庭部位设置了宽度为35m防火卷帘
B.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为2.00h
C.防火卷帘有靠自重自动关闭的功能
D.防火卷帘具有防烟性能
5. 防火阀指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上,在一定时间内起阻火作业的阀门。对某建筑设置的防火阀进行检查,其中不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是( )。
A.空调系统的风管上安装了公称动作温度为70°C的防火阀
B.防火阀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采用的是耐火风管
C.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的距离为300mm
D.防火阀的安装应能使阀门在发生火灾时顺气流方向关闭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2)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或多功能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²(3)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4)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5)设置在高层建筑中,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2.【答案】D。解析: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相关规定减少35%。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的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最大不应大于1000m²,当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1.0倍。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当商店营业厅、展览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0m²。
3.【答案】D。解析:单层丙类厂房的耐火极限可以为三级。当为三级时,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0m²。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4.【答案】B。解析: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代替防火墙或防火隔墙的防火卷帘,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相应墙体的耐火极限的要求。
5.【答案】C。解析: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大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