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外其他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
A 、12m
B 、10m
C 、7m
D 、6m
【正确答案:D】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3.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2.2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2)下列项目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①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以及围挡;
②场内临时道路;
③消防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者架设的走向、高度;
④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配电房、发电机房、可燃材料、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所等;
⑤施工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以及应急救援疏散场地。
(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4)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以及物料存储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第3.2.1条和第3.2.2条要求。
(5)施工现场相对集中的动火作业点应布置在远离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库房、临时办公用房、宿舍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
(6)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库房、临时办公用房、宿舍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以及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7)架空电力线下方不应布置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所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