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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2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认定为()。

发布时间:2023-02-20 12:56:16

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2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认定为()。

A 、串通投标罪

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2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认定为()。

B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 、重大责任事故罪

D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2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认定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刑法一百三十七条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一百三十七条是关于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的规定,其立案标准为: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 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 重大安全事故 的,对 直接责任人 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本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 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但两者具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属于自然人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按照上述标准认定了本罪后该如何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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