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不包括()。
A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C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D 、修改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A】
【答案】D
【答案解析】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D选项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责;ABC选项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故选D。
选择D 《公司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由此可见D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1、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选举和罢免董事和监事的权利、财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的审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等。
2、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